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金訴字第18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字第182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宏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蕭雅毓
法官張瑞德法官廖建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秋純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金訴字第182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訴字第1824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宏倫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蕭雅毓
法官張瑞德法官廖建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蘇秋純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