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聲字第262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9年聲字第26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262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周澤帆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09年度執聲字第121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周澤帆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周澤帆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㈠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㈡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㈢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㈣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而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受刑人前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先後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下稱基隆地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確定在案,且如附表所示各罪,均係在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前所犯等情,有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其中有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1至5)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附表編號6至14),固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惟受刑人已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此有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依修正刑法第50條受刑人是否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聲請狀在卷足佐,得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定其應執行刑,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於法相符,應予准許。參酌上開各罪宣告刑之有期徒刑總和上限、各刑中最長期,及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前經基隆地院以109年度聲字第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附表編號4至5所示之罪,前經基隆地院以108年度基簡字第1295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附表編號6至14所示之罪,前經基隆地院以108年度訴字第55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嗣經本院以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駁回上訴確定,暨受刑人各犯罪之動機、手段、目的、危害情況、侵害之法益、犯罪次數、犯後態度及整體犯罪非難評價等總體情狀綜合判斷,爰就如附表所示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鄭水銓
法官黃雅芬法官李世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莊佳鈴中華民國109年7月24日附表編號123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犯罪日期107年10月31日107年12月23日凌晨0時40分許為警採尿前回溯120小時內某時108年5月6日上午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447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633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118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基簡字第550號108年度基簡字第664號108年度基簡字第1323號判決日期108年4月17日108年5月9日108年9月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案號108年度基簡字第550號108年度基簡字第664號108年度基簡字第13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5月22日108年9月10日108年10月29日是否易科罰金是是是備註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2288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執字第3176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66號編號1至3部分前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編號456罪名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8年4月4日108年4月20日107年12月27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883、958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毒偵字第883、958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基簡字第1295號108年度基簡字第1295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日期108年9月12日108年9月12日109年3月3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基簡字第1295號108年度基簡字第1295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確定日期108年12月10日108年12月10日109年5月4日是否易科罰金是是否備註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14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214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編號4、5部分前經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8年度基簡字第1295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編號6至14部分前經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789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8年1月3日108年1月4日108年1月3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日期109年3月31日109年3月31日109年3月3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5月4日109年5月4日109年5月4日是否易科罰金否否否備註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編號6至14部分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01112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8年2月1日108年4月10日108年4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日期109年3月31日109年3月31日109年3月3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5月4日109年5月4日109年5月4日是否易科罰金否否否備註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編號6至14部分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314罪名販賣第二級毒品轉讓禁藥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8年4月28日108年1月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735、2987、3018、3162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日期109年3月31日109年3月3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4051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5月4日109年5月4日是否易科罰金否否備註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09年度執字第1285號編號6至14部分前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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