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65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6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違反政府採購法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654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驊宏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廖文鐸被告 羅仁君 共同選任辯護人 張譽尹 律師
嚴心吟 律師被告弘一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盧守誠 共同選任辯護人 王森榮 律師
許家豪 律師被告超頻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黃振斌 共同選任辯護人 曾朝誠 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8月24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程克琳
法官姚念慈法官蘇珍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黃芝凌中華民國107年8月24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