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9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五二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吳明澤 律師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謝靜慧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白貴珠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9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0月29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五二號
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吳明澤 律師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謝靜慧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B法院書記官白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