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186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1866號聲請人 蘇玲玉 代理人 吳楨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3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郭思妤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
書記官謝達人附表:113年度除字第186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29-111000002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0-811000003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1-011000004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2-111000005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3-311000006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4-511000007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5-711000008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6-911000009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7-011000010拓宇科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8ND0016438-2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