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97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 塗銷 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九七三號
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鐘耀盛 律師被告戊○○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丙○○訴訟代理人丁○○被告己○○被告庚○○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八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B法官陳梅欽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B法院書記官蔡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