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9年司執消債更字第3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6月18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34號債務人乙○○上列當事人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並自本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於每月三十日給付。另有年終獎金於每年五月及十二月給付。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應受如附件二所示之生活限制。
理由
一、按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法院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公允者,得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依債務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64條第1項、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經查,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以民國97年消債更字第59
1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在案,有上開裁定一份(見本院卷第
4頁),在卷可參。又債務人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等情,亦有債務人99年1月至4月薪資單(見本院卷第138至141頁)在卷足憑。再觀諸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之更生方案,其條件為第1期至第96期,每期清償債務金額新臺幣(下同)2萬8,000元、每年5月及12月,分別提撥年終獎金3萬9,000元,還款期限為8年,總清償金額為331萬2,000元,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受清償比例為95.45%。經本院審酌下列情事,認其條件核屬公允、適當、可行:
㈠本件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受償總額為331萬2,000元,
高於債務人聲請前二年間可處分所得扣除必要生活費用及扶養費(見本院卷第144頁)。再參諸債務人聲請更生時,除薪資收入外,僅有2005年出廠之福特汽車一輛,變現價值不高,從而,本件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之受償金額顯高於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時,依清算程序可得受償之總額。
㈡債務人每月平均薪資約為5萬8,500元,扣除每月清償金額
2萬8,000元後,雖剩餘3萬500元,惟其尚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需與配偶共同扶養。又內政部公告之最低生活標準係國家施行社會救助之判別依據,以提供處於生存邊緣之國民最基本之生存權保障,已低於一般人日常生活的平均支出,是以之作為衡量債務人及扶養親屬每人每月最少應支出生活費用之標準,並無不當。至於財政部公告之扶養親屬免稅額乃供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所用,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15號解釋,扶養免稅額係屬租稅優惠之性質,有其稅賦政策之考量,與實際上因負有扶養義務而須支出扶養費不可相提並論。從而,以債務人居住於臺北市,且夫妻平均分攤兩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用計算,其每月應可支付未成年子女1萬4,61
4元(計算式:14614÷2×2)。綜上,債務人陳報每月支出個人及扶養費用共計3萬500元,亦僅略高於臺北市99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2萬9,228元(計算式:1461
4×2),顯未逾一般人之生活程度。另債務人每年領取年終獎金共計11萬7,000元,亦同意於每年5月及12月,分別提列3萬9,000元用以清償債務,其比例業達得領取年終獎金之66.67%(即39000×2÷117000=0.66666),堪認債務人具有還款誠意,且為更生方案盡最大之努力而屬合理。
三、綜上,債務人所提如附件一所示更生方案核屬公允、適當、可行,復無消債條例第63條、第64條第2項所定不應認可之消極事由存在,故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予以認可該更生方案。又依上開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裁定為如附件二所示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99年6月1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附件一:更生方案~T30X0L2;┌───────────────────────────────────────┐│壹、更生方案內容│├───────────────────────────────────────┤│1.認可裁定確定之次月起,每1月為1期,共96期。││2.每期在每月30日給付,第1至96期每期清償新臺幣(下同)2萬8,000元。債權人分配││金額如下貳每期可分配金額(1)欄位所示。每年5月及12月各另外增加清償金額3萬││9,000元。債權人分配金額如下貳每年5月可分配金額(2)、每年12月可分配金額(││3)欄位所示。││3.債務總金額:346萬9,952元(依本院99年4月7日公告確定之債權表債權數額計算)││4.清償總金額:331萬2,000元││5.總清償比例:95.45﹪││6.清償金額(1)268萬8,000元清償比例(1):77.47﹪││7.清償金額(2)31萬2,000元清償比例(2):8.99﹪││8.清償金額(3)31萬2,000元清償比例(3):8.99﹪│├───────────────────────────────────────┤│貳、更生清償分配表單位:新臺幣元│├──┬────────┬─────┬──────┬──────┬───────┤│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每期可分配金│每年5月可│每年12月可分配│││││額(1)│分配金額(2│金額(3)││││││)││├──┼────────┼─────┼──────┼──────┼───────┤│1│陽信商業銀行股份│135684│1095│1525│1525│││有限公司│││││├──┼────────┼─────┼──────┼──────┼───────┤│2│元大商業銀行股份│498787│4025│5605│5605│││有限公司│││││├──┼────────┼─────┼──────┼──────┼───────┤│3│台新國際商業銀行│491516│3966│5523│5523│││股份有限公司│││││├──┼────────┼─────┼──────┼──────┼───────┤│4│日盛商業銀行股份│69839│564│786│786│││有限公司│││││├──┼────────┼─────┼──────┼──────┼───────┤│5│中國信託商業銀行│0000000│11350│15808│15808│││股份有限公司│││││├──┼────────┼─────┼──────┼──────┼───────┤│6│台北富邦商業銀行│40380│326│455│455│││股份有限公司│││││├──┼────────┼─────┼──────┼──────┼───────┤│7│國泰世華商業銀行│254988│2057│2866│2866│││股份有限公司│││││├──┼────────┼─────┼──────┼──────┼───────┤│8│甲○(台灣)銀行│257079│2075│2890│2890│││股份有限公司│││││├──┼────────┼─────┼──────┼──────┼───────┤│9│荷商荷蘭銀行股份│255047│2058│2867│2867│││有限公司│││││├──┼────────┼─────┼──────┼──────┼───────┤│10│玉山商業銀行股份│59979│484│675│675│││有限公司│││││├──┼────────┼─────┼──────┼──────┼───────┤││合計│0000000│28000│39000│39000│├──┴────────┴─────┴──────┴──────┴───────┤│參、補充說明││一、總清償比例計算至百分比之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至第二位。││二、清償比例(1)(2)(3)計算至百分比之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至第二位。││三、每期可分配金額(1)=債權金額×77.47%÷96期(元以下四捨五入)。││四、每年5月及12月分別可分配金額=債權金額×8.99%÷8年(元以下四捨五入)。││五、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各債權人詢問還款方式,並依期履行。││六、更生方案如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七、有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發生,致債務人遲延給付,應許延緩一期給付,但履行期應順││延一期。│└───────────────────────────────────────┘附件二:更生及清算債務人之生活限制┌─────────────────────────────────────┐│准許更生之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完全履行完畢前,應受下列之生活限制:│├─────────────────────────────────────┤│一、不得為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二、不得為賭博或為其他投機行為。│├─────────────────────────────────────┤│三、不得為不動產之處分或受讓。│├─────────────────────────────────────┤│四、不得為金錢借貸之行為。│├─────────────────────────────────────┤│五、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不在此限。│├─────────────────────────────────────┤│六、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七、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八、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九、每月應製作收入支出帳目。│└─────────────────────────────────────┘~T64X4L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