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拍字第3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16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拍字第355號聲請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燦昌 代理人 鄭廷鈞 相對人即債務人易京揚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楊昌衡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0年12月9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26,89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約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下列債務類別:借款、保證、透支、信用卡契約、票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貼現、買入光票、進出口押匯、開發信用狀、承兌、墊款、委任保證、特約商店契約、以債務人為買方或賣方之應收帳款契約。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0年12月7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按墊付日抵押權人基準利率加年利率4.5%之利息。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易京揚實業有限公司,債務額比例:全部。
嗣債務人易京揚實業有限公司於⑴民國(下同)107年12月25日⑵108年2月22日向聲請人借款⑴美金305,000元⑵新臺幣20,000,000元,⑴⑵均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為⑴108年7月23日⑵108年11月22日,並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⑴107年12月26日⑵108年5月23日起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⑴美金303,078.50元⑵新臺幣20,000,000元及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撥款申請書兼借款憑證、借款展期約定書、開發信用狀申請書及綜合授信契約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8年9月1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附表:
┌─┬───────────────────────┬─────┬──────┐│編│土地坐落│面積│權利││├───┬────┬───┬───┬──────┼─────┤││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中區│中華│五│1-40│851│9890分之1997│├─┼───┼────┼───┼───┼──────┼─────┼──────┤│2│臺中│中區│中華│五│2-5│138│9890分之1997│└─┴───┴────┴───┴───┴──────┴─────┴──────┘┌─┬──┬───────┬────────┬────────────┬────┐│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1179│臺中市中區中華│主要用途:商業用│二層:495.26│陽台:9.74│全部││││段五小段1-40地│主要建材:鋼筋混│合計:495.26││││││號│凝土造││││││├───────┤層數:11層│││││││臺中市中區中華││││││││路一段185號二││││││││樓之1│││││├─┴──┴───────┴────────┴──────┴─────┴────┤│共有部分:中華段五小段1240建號,面積1,641.1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743│├─┬──┬───────┬────────┬──────┬─────┬────┤│2│1180│臺中市中區中華│主要用途:商業用│三層:542.88│陽台:9.74│全部││││段五小段1-40地│主要建材:鋼筋混│合計:542.88│花台:10.26│││││號│凝土造││││││├───────┤層數:11層│││││││臺中市中區中華││││││││路一段185號三││││││││樓之1│││││├─┴──┴───────┴────────┴──────┴─────┴────┤│共有部分:中華段五小段1240建號,面積1,641.14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