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抗字第18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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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抗字第18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6年度抗字第187號抗告人 梁俊升 相對人 簡翊 如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6年9月19日本院106年度司票字第4034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伊於民國106年3月2日持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下稱系爭本票),向相對人借款新臺幣(下同)523,448元,當日已匯還12萬元予相對人,剩餘欠款為403,448元,相對人原承諾伊有能力時可慢慢償還該筆債務,嗣因其個人因素,要求伊自106年9月起至12月止每月償還10萬元或一次全部清償,以伊目前經營薑母鴨店收入,難以達成相對人之條件,惟伊確有意願償還,爰提起本件抗告,請廢棄原裁定等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許可對發票人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7年臺抗字第76號判例可資參照)。
三、經查,本件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簽發之系爭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屆期提示仍未獲付款,迭經催索仍無結果,乃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等情,有相對人民事聲請本票強制執行狀及所附之系爭本票在卷可證。而本件係屬非訟事件,法院僅就本票形式上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是法院依上開規定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尚無不合。抗告意旨上開所指,乃屬實體上之爭執,應由抗告人另行起訴,以資解決。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9條第1項、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劉傑民
法官黃顗雯法官洪韻婷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
書記官蔡蓓雅┌──────────────────────────────────────────┐│附表:106年度抗字第187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001│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2│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3│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4│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5│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6│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7│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8│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09│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10│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11│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12│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13│106年3月2日│30,000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014│106年3月2日│13,448元│未載│106年3月3日│TH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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