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簡附民字第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簡附民字第95號原告 陳慶生 被告 呂怡珊 上列被告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109年度簡字第1629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梁淑美
法官張婉寧法官陳貽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鈞雅中華民國1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