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度除字第129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2年除字第129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二九六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六二二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前段,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陳清怡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六日~B法院書記官周育義~F0~T40┌──────────────────────────────────────────────────────┐│支票附表: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六二二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元吉水電工程有限公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永│九十二年三月三十日│貳萬貳仟柒佰零叁│AA三五六八六五││││司 蔡永源 │安分行││元│三││├─┼─────────┼─────────┼───────────┼────────┼────────┼──┤│2│元吉水電工程有限公│新竹國際商業銀行永│九十二年三月三十日│玖萬零肆佰柒拾玖│AA三五六八六五││││司蔡永源│安分行││元│二││└─┴─────────┴─────────┴───────────┴────────┴────────┴──┘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