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2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289號原告 張玲綺 被告 林帟橙
鄭叡澤 賴麒全 上列被告因本院111年度訴字第367號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曹錫泓
法官陳怡秀
法官陳韋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晏齊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