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上字第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8年度上字第11號上訴人 陳振三 被上訴人 詹寬利 訴訟代理人 張清富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吳森豐
法官夏金郎法官郭貞秀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書記官林宛妮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上字第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108年度上字第11號上訴人 陳振三 被上訴人 詹寬利 訴訟代理人 張清富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吳森豐
法官夏金郎法官郭貞秀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書記官林宛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