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1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51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8月10日

裁判案由:收回被徵收土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1號原告 王文燦 訴訟代理人 賴玉山 律師被告內政部代表人 徐國勇 訴訟代理人 洪郁惠
朱鍊 卓震宇
參加人臺南市政府代表人 黃偉哲 上列原告與被告間收回被徵收土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官邱政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8月10日
書記官黃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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