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3年度訴字第42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113年訴字第42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22日

裁判案由:選舉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3年度訴字第42號原告 謝清彥 上列原告因與被告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間選舉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4,000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審判長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書記官鄭郁萱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