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票字第286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286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2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2865號聲請人 陳進郎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佳業光電開發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佳業光電開發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人?並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陳報本件本票是否經提示?(無提示意旨)
三、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翁卉穎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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