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202號
原告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
法定代理人 賴秀如
(送達代收人 林嵩鈞 住臺北市○○區○○路00號)
訴訟代理人林嵩鈞
被告 蘇明仕
上列被告因民國111年度易字第262號加重竊盜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陳茂榮
法官顏碩瑋
法官柳章峰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祥鑫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