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69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6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4月24日

裁判案由:因竊盜案附帶民訴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691號原告 王美茜 被告YUYUNBTABDULMANAP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502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經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廖棣儀
法官賴政豪法官黃文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周豫杰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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