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0年度桃補字第448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桃補字第448號
法定代理人  陳文展
被   告  陳螢臻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桃園簡易庭法 官 陳秋君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金額部分,得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抗
告;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郭美儀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