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度易字第261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9年易字第26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易字第261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義進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年度偵字第3309號),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陳義進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陳義進意圖為自己之不法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民國10
9年5月9日下午4時25分許,在雲林縣○○鎮○○里○○
000號統一超商大屯門市,徒手竊取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物得手(總計價值新臺幣1,077元,均已發還),未結帳即離開現場。嗣經代理店長 吳文玲 發現上開物品遭竊報警處理而知悉上情。
二、案經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報告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被告陳義進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起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之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又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同法第159條第2項之規定,簡式審判程序不適用傳聞法則有關限制證據能力之相關規定,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詢、偵查中及審判中均坦承不諱(警卷第5頁至第7頁、偵卷第51頁至第53頁、本院卷第66頁、第97頁至第102頁),並經證人吳文玲於警詢證述在案(警卷第9頁、第10頁),且有現場照片1張、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4張、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在卷可稽(警卷第19頁、第29頁至第32頁),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是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㈡被告前因竊盜案件,經本院以108年度易字第867號判決判
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於109年4月17日執行完畢出監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存卷可查(本院卷第
109頁至第145頁)。被告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本院考量被告甫出監不到1個月旋再犯與前案罪名相同之本案,足認前案之執行結果未使被告警惕收斂,其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本案尚無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文義及理由所指無法適用刑法第59條致被告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情形,爰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
㈢爰審酌被告有多次竊盜前科,有前開被告前案紀錄表1份在
卷可查,其歷經多次刑罰之執行,卻仍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所需,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明顯欠缺法紀觀念,所為非是。另衡及被告坦承犯行,因生活需求而竊取民生用品,物品價值非高,犯罪動機尚屬單純,佐以竊得之物均已返還被害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存卷可查。兼衡被告自陳國小畢業之教育程度,目前無業且無收入,先前曾從事操作機械工作,未婚等一切情狀(本院卷第103頁、第104頁),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本件被告竊得如附表所示之物均已實際發還被害人,有贓物認領保管單1紙存卷為憑(警卷第19頁),依刑法第38條之
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前段、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江金星提起公訴;檢察官李松諺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黃麗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
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黃巧吟中華民國109年5月28日附錄本件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編號│物品名稱│數量│總價│││││(新臺幣)│├──┼────────────┼──┼─────┤│1│澎澎香浴乳(亮澤滋潤型)│1瓶│199元│├──┼────────────┼──┼─────┤│2│澎澎香浴乳(水嫩清爽型)│1瓶│199元│├──┼────────────┼──┼─────┤│3│黑人全亮白牙膏│2條│178元│├──┼────────────┼──┼─────┤│4│多芬柔嫩潔膚塊│3塊│96元│├──┼────────────┼──┼─────┤│5│牛乳石鹼牛乳香皂│3塊│135元│├──┼────────────┼──┼─────┤│6│綠的殺菌藥皂│1塊│32元│├──┼────────────┼──┼─────┤│7│味味A排骨雞風味乾麵│2包│2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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