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2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266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希屆時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潘正屏
法官黃聖涵法官羅培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書記官張儷薾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5年易字第2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易字第266號公訴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乙○○上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希屆時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潘正屏
法官黃聖涵法官羅培毓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年6月14日
書記官張儷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