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2041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簡字第2041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25日

裁判案由:賭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6年度簡字第2041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黃建智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6年度偵字第767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黃建智犯賭博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象棋壹副、骰子貳顆及賭資新臺幣壹佰元,均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黃建智所為,係犯刑法266條第1項前段之普通賭博罪。爰審酌被告在公共場所以象棋對賭財物,影響社會善良風俗,惟其犯後坦承犯行,及考量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至扣案之象棋1副、骰子
2顆為被告當場賭博之器具;扣案之新臺幣100元則為賭檯上之財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並有現場照片12張在卷可稽,應依刑法第266條第2項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併予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第45
4條第2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42條第3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
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本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6年9月25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鮑慧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本庭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6年9月25日
書記官陳秀娟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6年度偵字第7678號被告黃建智男61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彰化縣○○市○0里○0巷0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賭博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敘述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建智、 謝永忠賴良成羅張蓮 (以上3人,另為不起訴處分)基於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之犯意,於民國106年7月16日下午4時許,在彰化縣員林市中正里「員林公園」之公共場所,以象棋為賭具,以俗稱「象棋麻棋」之賭法賭博財物,賭法為每局自摸者,可自其他輸家各得新臺幣(下同)30元賭金,若非以自摸方式而贏者,自「放槍」之輸家得20元之賭金。嗣為警於同日下午4時46分許,在上開地點當場查獲,並扣得賭具象棋1付、骰子2顆及謝永忠所有之賭資10O元。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已據被告黃建智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即同案被告謝永忠、賴良成、羅張蓮於警詢時及偵查中證述情節相符,並有象棋1付、骰子2顆及賭資10O元扣案可相佐證,此外,復有現場圖1張、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及現場蒐證照片12張在卷足憑,足認被告黃建智之自白與事實相符而得採信,是本
二、核被告黃建智所為,係犯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賭博罪。另扣案之賭具象棋1付、骰子2顆及賭資10O元,分別係當場賭博之器具及在賭檯之財物,業據被告黃建智及同案被告謝永忠等3人供述明確,足認該等物品均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第266條第2項聲請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6年8月21日
檢察官蔡奇曉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6年8月23日
書記官陳俐妘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