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90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19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1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訴字第1902號原告 江芳瑜 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劉岫靈 共同訴訟代理人 劉嵐 律師被告 蔡思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8年1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起訴時聲明原係請求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各新臺幣(下同)38萬2,500元(見本院板司調字卷第5頁)。嗣原告於民國107年11月22日以民事減縮訴之聲明暨爭點整理狀變更聲明為:被告應給付原告各36萬4,000元(見本院訴字卷第157頁)。經核此部分係屬於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揆諸上開規定,應予准許。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㈠原告劉岫靈、江芳瑜(以下合稱原告,單指其一,逕稱姓名
)係夫妻,與被告上下比鄰居住於新北市○○區○○路○○號
7、8樓房屋(下稱系爭7、8樓房屋),即「超級F1大樓」(下稱系爭社區)之住戶,原告居住於7樓,被告居住於
8樓,互為鄰居關係。原告於106年7月入住系爭7樓房屋,自入住日起,被告固定於晚間10時至清晨5時之深夜時段製造擾鄰噪音,噪音類型分為四種:第一、深夜步伐共振噪音;第二、深夜盥洗水垂效應噪音;第三,深夜物品重擊共振噪音;第四,深夜洗衣機噪音。四類噪音每日從晚間、深夜、凌晨至清晨同時出現,致使原告近1年時間幾無法於正常夜間就寢時段睡眠,嚴重影響身體與精神狀況。
㈡106年8月中旬,原告首次委請系爭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通
知被告勿再製造擾鄰噪音,被告僅回覆並無製造噪音,毫無改善。被告深夜擾鄰噪音情況自106年7月持續至107年6月,期間原告已依序採取措施如下:第一步驟、基於睦鄰關係,原告除持續錄影錄音存證之外,期間已逾10餘次委請大樓管理委員會對被告進行勸誡,並由管理員轉交「噪音之錄影暨錄音存證」予被告聆聽(錄製間皆為清晨4時到5時),期望被告發揮同理心與意識到自身的侵權行為,惟被告仍視原告之睦鄰心意與權利於無物,對此些勸戒毫不在意,恣意妄為,依然故我。第二步驟,因管理委員會之勸誡毫無效果,在管理員的建議之下,原告遂於107年3月開始,報案尋求警方協助。原告兩次報請新北市政府海山分局處理,首次報警,警方提議嘗試再由管理委員會溝通一次,嘗試窮盡溝通手段,惟管理委員會再次勸戒無效,後原告遂進行第二次報警(清晨4時至5時),警方聽取當下之影音證據後,上樓進行「第一次勸誡」,然而待警方離開後,被告卻立即做出令人意外之恐怖反應:第一,被告在警方離開大樓後10分鐘內,立即於樓上踱步加重噪音(清晨5時許大力踱步與置物重擊地板),踱步完畢後,居然衝至一樓大廳對著管理員咆嘯,要求管理員即刻找原告下來一樓大廳進行「談判」,此等在警方眼下做出「先挑釁後談判」之舉動,令原告強烈感受到被告無視警方公權力之囂張心態。第二,當天被告在管理員阻止下無法找到原告,竟於一樓大廳櫃台咆嘯,當場警告大樓之管理員、值班經理與員警,不得再幫助原告對其提出擾鄰通知與勸戒,並揚言要對管理員、值班經理與當天值勤員警進行提告。又於107年5月15日,時值劉岫靈於南部出差,僅江芳瑜一人在家,約深夜11時許,被告又開始製造噪音,江芳瑜遂於同年5月16日凌晨12時許向海山分局通報擾鄰案,警方於該日第一次到場勸戒被告。未料,警方離去後,被告旋即製造地板噪音,並衝至一樓大廳對管理員咆嘯,要求原告下樓談判,否則被告將直接至原告系爭7樓房屋進行談判。嗣管理員將上開情形告知江芳瑜,江芳瑜心生畏懼,並立即致電予劉岫靈,劉岫靈得知後,緊急通報11
0轉海山分局報案,要求即刻派員至大樓現場處理,並請江芳瑜緊鎖大門、拒接管理室電話。數分鐘內,海山分局於該日第二度派警員急赴大樓,警方到場後,被告態度丕變,承認有製造噪音行為,並轉請警方告知江芳瑜願意向其表達歉意,警衛即帶同警察至原告系爭7樓房屋告知,但江芳瑜拒絕讓被告上樓。嗣後於該日晚上11時許,被告屢勸不聽,仍持續使用洗衣機製造噪音,干擾原告夜間休憩。綜觀被告近
1年以來擾鄰噪音以及對原告、管理員、經理與警方所做出之囂張反應,實已證明「鄰里溝通管道」與「警方勸誡管道」已全然無效,被告無視一切之惡劣行徑與態度,實令原告不堪其擾,不得已爰提起訴訟救濟。
㈢原告住所即系爭7樓房屋乃為承租住所,租屋契約為期1年
(106年7月20日至107年7月19日),每月租金為1萬9,
000元,1年之租金總額合計22萬8,000元,惟因被告上述不法行為,致使原告自承租期間,幾乎無法待於家中休憩與睡眠,所付出之租金恍若流水,甚者,原告為求一夜如常人般安靜之睡眠空間,多次深夜離家以借宿親友家中或至旅社睡眠,避免翌日上班出錯,所另外耗費之心力及成本,實不在話下。易言之,被告除造成原告精神上痛苦外,更使原告無從正常行使房屋使用權,除導致每月2萬餘元租金之損失外,更衍生其他夜間必須另覓住處之成本,故被告應賠償原告財產上損失每人各11萬4,000元。又衡諸原告於長達近1年時間,長期遭受被前開噪音打擾時間均係一般常人夜間休憩時,且其具有持續性、音量大等情,則毋論是何人身處在該環境,均將會因該不斷之聲響,而處於極度緊張及恐懼之壓力,經核已係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聲響,造成原告恐懼、妨害原告之居住安寧,而不法侵害原告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且其情節重大,是原告因此當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從而,本件原告因被告之侵權行為,受有前述損害,其肉體、精神均受有相當之痛苦,自無待言,是原告主張被告應給付原告各25萬元之精神慰撫金,洵屬適切。為此,爰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原告財產上損失各11萬4,000元及精神慰撫金各25萬元,共計需給付原告各36萬4,000元等語。並聲明:⒈被告應給付原告各36萬4,000元。⒉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其為正常之上班族,平日作息約早上8時出門,晚上10時回家,因套房整體空間不大,多半活動範圍皆坐在沙發上看電視,被告自101年承租至今未曾有遇過此類抱怨事件,惟自原告入住系爭社區後,被告開始接到警衛關切,反映原告抱怨噪音問題,甚至有些反映有噪音之時段,當時被告家中並無人在,為了體諒住戶間彼此生活作息不同,被告亦調整部分生活習慣,如過晚間11時後就不使用洗衣機、加穿棉質拖鞋、客廳部分區域加鋪軟墊及桌子加裝消音墊等。此外,被告也多次透過管理委員會主任反映,希望於公眾場合親自與原告當面洽談,了解其反映噪音來源,但原告始終避不見面。而至今年起,被告已多次於夜晚入睡時,無故遇到原告報警而警察前來敲門之情況,不僅造成被告心理壓力,同時也嚴重影響被告生活作息。是被告否認有製造噪音,並否認原告提出之錄音證據為被告所發出之聲音,且原告所提證據亦無法證明已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之範圍。又被告居住在系爭8樓房屋已經5、6年,原告才搬來1年,之前從未有鄰居反應有噪音,可見原告所謂噪音僅係其過於敏感所致,而原告所謂腳步聲、洗衣機聲、洗澡水聲、水聲、沖水聲是生活上之聲音,是原告所指上開聲音均無超過一般生活聲音程度,並非噪音,亦無持續性,在都市化之集合式住宅裡,每個人都必須容忍鄰居有不同生活習慣所發出之正常生活聲音,故原告請求顯無理由等語。並聲明:㈠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㈡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免為假執行。
三、不爭執事項:㈠兩造為居住系爭社區之住戶,互為鄰居關係,原告居住在系爭7樓房屋,被告居住在系爭8樓房屋。
㈡系爭社區為一整排24層樓連棟公寓,位於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所規定之「第二類噪音管制區」。
㈢原告曾於107年5月13日、107年5月16日,以妨礙安寧為由,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報案。
四、本件爭點:㈠原告主張被告於106年7月起至107年6月止,固定於晚間
10時至清晨5時製造擾鄰噪音,噪音類型有深夜步伐共振噪音、深夜盥洗水垂效應噪音、深夜物品重擊共振噪音、深夜洗衣機噪音,致使原告無法於正常夜間就寢時段睡眠,嚴重影響身體及精神狀況,且無法正常行使系爭7樓房屋使用權,侵害原告之居住安寧,是否有據?㈡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損害(租金損失、
精神慰撫金),有無理由?若有理由,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金額為若干?
五、得心證之理由:㈠按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
時,得請求防止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而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其情節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64號判例意旨參照)。惟居住安寧之人格法益旨在維護符合人格尊嚴的生活環境,且噪音係主觀性感覺,感受程度因個人身心理狀況而異,故聲響是否屬噪音,是否已達侵害他人居住安寧,其要件上須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忍受之程度,且情節重大,始賦予被害人請求賠償非財產上損害之權利。申言之,居住安寧固屬民法第18條第1項所保護之人格利益,然社會活動之聲響與震動,是否構成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應衡酌當地環境、建築物之情況,是否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決定,非單憑當事人主觀喜惡或感受為認定。且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與他人自由從事一般正常合理之居家社會活動,均屬經營平穩安全生活應有之權利,乃應同受保障,則於相鄰之建築物間,倘他人因社會活動所產生之聲響與震動,未逾一般人於依當地環境、建築物情況相當情形所能容忍之範圍,即難謂不法之人格權、所有權侵害,自不得請求限制他人社會活動,俾符己身之需求,茲屬「法益權衡」下之必然。再依目前社會發展情形,都會地區人口密集,高樓大廈林立,住戶緊鄰而居比比皆是,是彼此日常生活難免相互影響,此在區分所有建築物之上、下樓尤為明顯。而所有人本得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在其所有之區分建築物自由活動,不受他人之干涉,然其活動時發出之聲響,即可能影響其他住戶之安寧,因此,如所有人在其區分建築物內活動時,發出之聲響未逾噪音管制法所訂之管制標準,應認屬「一般人」客觀上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標準,則應以該標準為據,而非以某一「個人」主觀上所能容忍之標準為據,以兼顧人民財產權、居住權及健康權之保障。而訴訟如係由原告主張權利者,應先由原告負舉證之責,若原告先不能舉證,以證實自己主張之事實為真實,則被告就其抗辯事實即令不能舉證,或其所舉證據尚有疵累,亦應駁回原告之請求(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917號判例意旨參照)。本件原告主張被告自106年7月起至107年6月止,固定於晚間10時至清晨5時,在系爭8樓房屋製造擾鄰噪音,噪音類型有深夜步伐共振噪音、深夜盥洗水垂效應噪音、深夜物品重擊共振噪音、深夜洗衣機噪音,致使原告無法於正常夜間就寢時段睡眠等情,既為被告所否認,則揆諸上揭說明,自應由原告就被告具有上開不法侵權行為之成立要件事實負舉證責任。
㈡經查,觀諸原告提出自行錄製之【原證1】被告製造噪音紀錄硬碟(檔案內容經本院勘驗並製作勘驗筆錄,詳參附表:
壹、原證1之噪音錄影錄音記錄)、107年2月26日、107年3月17日影音紀錄整理影本、【原證3】被告製造噪音紀錄硬碟等影音內容(檔案內容經本院勘驗並製作勘驗筆錄,詳參附表:貳、原證3之噪音錄影錄音記錄)(見本院板司調字卷第10頁反面之原證1隨身行動硬碟、第11頁至第14頁,本院訴字卷第47頁之原證1隨身行動硬碟),雖原告陳稱錄音、錄影地點均在原告系爭7樓房屋內所錄(見本院訴字卷第282頁),然上開錄影檔案並未有錄製到該聲響發生源之影像,錄音檔案亦無從判斷聲響來源,則該聲響是否確係被告在系爭8樓房屋內所製造發出,已非無疑。是縱然原告確有以其錄音錄影器材就其於系爭7樓房屋內所聽到之聲響為錄音、錄影,然單憑錄音錄影光碟內容並無從證明原告所錄聲音之來源為何,蓋錄音僅係機械式記錄當時之情況,惟其重現卻礙於播放所用之載具或播放軟體,客觀上本難以還原當時之真實情形,更無從據此認定聲響來源,甚側錄位置、方法,聲音之方向、來源、音量、傳導類型(例如:空氣音)、測量環境、有無干擾音源等節,均未能據原告提出之事證以確認,職此,縱原告關於上開錄影音檔案所顯示錄影(錄音)時間、地點主張為真,亦僅能證明原告系爭7樓房屋於上開時間或有類似聲響,惟仍無從證明上開聲響來源為何(即是否確係自被告系爭8樓房屋所製造發出),以及該聲響實際音量為何(即該聲響是否已逾越一般常人所得忍受之範圍)。
㈢至原告以其曾於107年5月13日、107年5月16日,以被告
妨礙安寧為由,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報案,固提出107年5月16日到場處理警員簽名影本、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受理各類案件紀錄單影本各1份(見本院訴字卷第49頁、第253頁)為據,並聲請本院向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調閱受理原告報案之各類案件紀錄單(見本院訴字卷第91頁至95頁、第153頁至第155頁),以及向系爭社區管理委員會調閱警衛值勤交接簿(見本院訴字卷第69頁至第83頁),並經上開單位分別函覆在案,惟此部分至多僅能證明原告於上開時間以妨礙安寧為由向警方報案,並經警員及系爭社區警衛人員到場處理在案,尚難直接推論被告於106年7月起至107年6月止,固定於晚間10時至清晨5時期間,在系爭8樓房屋內製造逾越一般常人所得忍受擾鄰噪音之事實。況依前揭警衛值勤交接簿107年3月7日記載:「00:25,86-7反應樓上聲響太大,上去看覺得還好。」、107年3月8日記載:「02:40,86-7F反應8F聲響太大,經查看,沒什麼聲音。」、107年3月9日記載:
「18:22,86-7反應86-8發出噪音,上樓查看,未聽見任何聲音。」、107年3月16日記載:「04:45~55,86-7有報警,警察來時有去7樓、8樓了解,7樓有提供音檔,8樓當下男的在睡覺,女的在看電影,並沒有較大的聲響。」、
107年5月12日記載:「04:45,海山派出所來電說86-7F反應8F噪音問題,請求我們協助解決,上樓聽,沒發現很大聲響。」及107年5月13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受理各類案件紀錄單記載:「04:49,員警到場未發現(噪音)」等內容,可知警員及系爭社區警衛人員經數次到場查看,皆未發現被告住家有何製造難以忍受聲響之情,是原告此部分主張,尚不足以作為有利原告上開主張認定之依據。㈣ 復衡 以兩造所居住之公寓為一整排的24層樓連棟公寓,兩造
分別居住系爭7、8樓房屋,且各棟公寓均緊連相鄰,該連棟公寓之結構、建材、牆面、樓板之厚度、密度等,均會影響各樓層聲音之傳導與隔音之效果。又聲音乃係透過空氣、水、木材、鋼鐵、水泥、磚等介質來傳遞,是原告在系爭7樓房屋內所記錄之聲音,在傳遞過程當中,會經過該連棟公寓之建築結構體,而受建築結構、建材等因素之影響,聲音經過不同的介質密度會有不同的演變,因此傳遞到不同的位置亦會產生不同的聲響效果。則原告僅依其所聽到之聲響,主觀推斷該聲音係源自其樓上之被告住家所製造發出,本有誤認之可能,並不能因此證明聲響確均係自被告住家所發出,非無可能係自兩造所居住之連棟公寓其他住戶或其他樓層所傳導過來,亦有自另棟房屋傳來之可能。更遑論於各層住屋所發出之細微聲音,均有可能因結構體之共鳴,而使於室內之聽者所聽到的,變成令人難以忍受之噪音,且同一個聲源傳到不同的位置,亦會造成不同之音效。參以,被告自承其於101年承租系爭8樓房屋迄今已有7年之久(見本院訴字卷第139頁),可知兩造所居住之系爭社區連棟公寓已非新穎,若在隔音效果非佳之情形下,上下左右鄰舍聲息相聞實難避免,因之,原告居家安寧之權利雖應受保護,惟被告或其他住戶其等住家得自由從事一般正常合理之生活起居活動亦應同受保障。則原告既未能提出相當之證據證明被告有在系爭8樓房屋為超逾一般正常合理之生活起居活動之行為,並因而製造出一般人所難以忍受之噪音等節為真,即不能遽認被告有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原告居住安寧之侵權行為。且依原告所提證據,查無系爭社區於晚上12時以後,不得有任何起居活動之相關規範,自難免住戶有因日常起居活動所發出之聲響,例如走路聲、洗澡沖水聲、洗衣機聲等,尚難認係被告故意侵權所製造之聲響。從而,原告既無法舉證證明被告有何不法侵權行為而使其受有損害,即與民法侵權行為之要件顯然不符,是原告主張被告應依侵權行為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等語,難謂可採。
㈤承前所述,原告既無從依據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
,則自無探究原告所主張請求之損害賠償金額有無理由之必要,附此敘明。
六、綜上所述,本件原告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何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原告權利之行為,且未能證明被告有製造發出逾越一般常人所得忍受程度之喧囂聲響,故原告自無從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賠償責任。從而,原告請求被告應給付原告各36萬4,000元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原告之訴既經駁回,其假執行之聲請,亦失所附麗,應併予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主張、陳述暨攻擊防禦方法與證據,經本院斟酌後,認與本件判決結果已不生影響,故不一一加予論述,附此敘明。
八、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中華民國108年2月19日
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陳映如
法官蔡惠琪法官莊哲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8年2月19日
書記官尤秋菊附表:
壹、原證1之噪音錄影錄音記錄
一、2月26日半夜
1.約第0秒0分至0秒9分無聲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晚上12時9分。
2.約第0秒10分時,電視關閉。
3.約第0分16秒至第0分28秒,有腳步聲,畫面晃動。
4.約第0分30秒時,關燈,畫面呈現一片漆黑。
5.約第0分31秒至第0分49秒,有簌簌的聲音
6.約第1分6秒時,有叩的聲音。
7.約第1分35秒至第1分36秒,有咚的聲音。
8.約第1分44秒至第2分00秒,有流水聲。
9.約第2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10.約第2分33秒至第2分38秒,有拉拉鍊的聲音。
11.約第2分40秒時,有咚的聲音。
12.約第2分52秒至第3分18秒,有流水聲。
13.約第3分19秒至第3分22秒,有腳步聲。
14.約第3秒22分時,有開門聲。
15.約第3分34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6.約第3秒47分時,有叩的聲音。
17.約第3分45秒至第4分40秒,偶有移動物品和叩叩聲。
18.約第4分47秒至第5分47秒,有流水聲和叩的聲音
19.約第5分52秒時,有叩的聲音。
20.約第5分53秒至第5分54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1.約第5分59秒時,有咚的聲音。
22.約第6分21時時,有撞擊聲。
23.約第6分22秒至第7分42秒時,偶有咚咚、咚、叩的聲音。
24.約第8分5秒至第8分8秒時,有咚咚咚的聲音。
25.約第8分49秒時,有叩的聲音。
26.約第8分57秒至第8分59秒時,有機車行經的聲音。
27.約第9分20秒至第9分22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8.約第9分53秒至第9分59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9.約自第10分0秒至第11分59秒,偶有咚的聲音。
30.約第12分35秒時,有開門聲。
31.約第13分17秒至第13分31秒時,偶有腳步聲和咚的聲音。
32.約第14分24秒至第15分7秒,偶有車輛行駛的聲音。
33.約第15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34.約第15分28秒時,有咚的聲音。
35.約第15分53秒時,有叩叩的聲音。
36.約第17分2秒時,有咚的聲音。
37.約第17分12秒時, 有喀 的聲音。
38.約第17分16秒時,有咚的聲音。
39.約第17分25秒時,有咚的聲音。
40.約第18分3秒至第20分52秒時,偶有車輛行駛、咚、叩的聲音交錯。
41.約第21分49秒時,有咚的聲音。
42.約第23分19秒時,有咚的聲音。
43.約第23分38秒時,有叩的聲音。
44.約第23分44秒至第23分45秒時,有叩叩的聲音。
45.約第24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46.約第24分39秒至第25分49秒時,偶有車輛行駛的聲音。
47.約第26分12秒至第26分15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48.約第28分27秒至第29分32秒時,偶有車輛行駛的聲音。
49.約第29分55秒時,有咚的聲音。
50.約第30分7秒至30分35秒時,偶有車輛行駛的聲音。
51.約第30分39秒時,有喀的聲音。
52.約第30分2秒至第30分3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53.約第32分42秒至第32分56秒時,偶有喀喀的聲音。
54.約第33分32秒至第33分40秒時,偶有喀的聲音。
55.約第34分5秒至第34分6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56.約第34秒39分時,有叩的聲音。
57.約第34分39秒時,有咚的聲音。
58.約第34分47秒至第34分55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59.約第37分3秒至37分6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60.約第38分17秒時,有叩的聲音。
61.約第42分46秒時,有叩的聲音。
62.約第42分51秒時,有咚的聲音。
63.約第42分58秒時,有咚的聲音。
64.約第43分27秒時,有咚的聲音。
65.約第44分46秒至第45分2秒時,偶有車輛行駛的聲音。
66.約第46分第14秒時,有碰的聲音。
67.約第46分16秒至第46分17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68.約第46分36秒至第46分42秒時,有車輛行駛的聲音。
69.約第47分7秒時,有叩的聲音。
70.約第47分41秒至47分42秒時,有叩叩的聲音。
71.約第48分2秒時,有碰碰的聲音。
72.約第48分53秒至第48分55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73.約第49分14秒時,有咚的聲音。
74.約第49分17秒時,有咚的聲音。
75.約第50分8秒至第50分13秒時,有咚咚咚的聲音。
76.約第50分26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77.約第51分0秒時,有咚的聲音。
78.約第51分14秒至第51分16秒時,有咚的聲音。
79.約第51分19秒時,有咚的聲音。
80.約第51分44秒時,有咚的聲音。
81.約第51分56秒時,有咚的聲音。
82.約第53分5秒時,有咚的聲音。
83.約第54分45秒至第55分5秒時,有水聲。
84.約第55分12秒至第55分27秒時,有水聲。
85.約第55分58秒至第55分59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86.約第56分4秒時,有叩的聲音。
87.約第56分7秒時,有叩的聲音。
88.約第56分8秒至第56分13秒時,有水聲。
89.約第56分34秒至第56分43秒時,有車聲。
90.約第57分0秒時,有喀的聲音。
91.約第57分24秒時,有咚的聲音。
92.約第57分38秒時,有咚的聲音。
93.約第57分45秒時,有咚的聲音。
94.約第57分47秒時,有咚的聲音。
95.約第57分58秒至第58分6秒時,有腳步聲。
96.約第58分13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97.約第58分53秒至第58分56秒時,有腳步聲。
98.約第59分3秒時,有開門聲。
99.約第59分19秒至第59分20秒時,有腳步聲。
100.約第59分21秒時,有開門聲。
101.約第59分19秒至第59分22秒,有腳步聲。
102.約第59分29秒時,有東西掉落的聲音。
103.約第59分42秒至第59分43秒時,有咚的聲音。
104.約第59分51分時,有喀的聲音。
105.約第1時0分14秒時,有咚的聲音。
106.約第1時1分51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07.約第1時2分2秒時,有喀的聲音。
108.約第1時2分8秒時,有喀的聲音。
109.約第1時3分6秒時,有咚的聲音。
110.約第1時3分22秒至第1時3分24秒時,有音樂聲。
111.約第1時3分30秒至第1時3分31秒時,有咚的聲音。
112.約第1時3分40秒時,有喀的聲音。
113.約第1時6分25秒至第1時6分26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14.約第1時6分44秒至第1時6分45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115.約第1時7分19秒時,有喀的聲音。
116.約第1時7分21秒時,有喀的聲音。
117.約第1時7分39秒時,有喀的聲音。
118.約第1時8分0秒時,有喀的聲音。
119.約第1時8分4秒時,有喀的聲音。
120.約第1時8分51秒至第1時9分3秒時,有車聲。
121.約第1時9分9秒至第1時9分15秒時,有咚的聲音。
122.約第1時9分23秒時,有咚的聲音。
123.約第1時9分32秒時,有咚的聲音。
124.約第1時9分37秒時,有咚的聲音。
125.約第1時9分39秒時,有喀的聲音。
126.約第1時9分49秒時,有咚的聲音。
127.約第1時9分52秒至第1時9分55秒時,有咚的聲音。
128.約第1時17分19秒至第1時17分23秒時,有敲打聲。
129.約第1時17分42秒時,有咚的聲音。
130.約第1時24分18秒至第1時25分秒7時,有車聲。
131.約第1時29分6秒時,有咚的聲音。
132.約第1時29分11秒至第1時29分34秒時,有水聲。
133.約第1時30分15秒至第1時30分27秒時,有車聲。
134.約第1時30分28秒時,有喀的聲音。
135.約第1時30分38秒時,有喀的聲音。
136.約第1時31分12秒至第1時第31分41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137.約第1時35分31秒時,有喀的聲音。
138.約第1時35分47秒時,有喀的聲音。
139.約第1時35分53秒時,有喀的聲音。
140.約第1時36分6秒至第1時36分7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41.約第1時37分37秒時,有喀的聲音。
142.約第1時37分57秒時,有東西掉落的聲音。
143.約第1時38分5秒至第1時38分7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44.約第1時38分26秒時,有東西掉落的聲音。
145.約第1時39分1秒至第1時39分4秒時,有東西掉落的聲音。
146.約第1時39分24秒至第1時39分27秒時,有水聲。
147.約第1時39分36秒至第1時39分37秒時,有咚的聲音。
148.約第1時40分0秒至第1時40分14秒時,有喀的聲音。
149.約第1時40分15秒至第1時40分52秒時,有水聲,偶有咚的聲音。
150.約第1時42分5秒,有咚咚的聲音。
二、2月26日至2月27日半夜
1.影片一開始即為無聲電視畫面,畫面顯示時間23時34分。
2.約第0分9秒至第0分30秒,偶有拿東西的聲音。
3.約第0分33秒,有答的聲音,而後電視關閉。
4.約第0分43秒至第0分58秒時,有腳步聲。
5.約第0分59秒時,畫面全黑。
6.約第1分8秒至第4分52秒時,偶有拿東西的聲音、碰的聲音、棉被翻動的聲音交錯,畫面移向牆面。
7.約第5分10秒時,畫面全黑。
8.約第8分1秒至第9分10秒時,畫面移向牆壁,且偶有拿東西的聲音。
9.約第16分10秒至第17分02秒時,有救護車的聲音。
10.約第25分57秒至第26分0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11.約第29分3秒時,有答的聲音。
12.約第32分3秒時,有喀的聲音。
13.約第33分0秒時,有答的聲音。
14.約第35分31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35分31秒至第37分45秒時,有咚、喀的聲音交錯出現。
16.約第40分30秒時,有喀的聲音。
17.約第40分48秒時,有喀的聲音。
18.約第40分50秒至第40分59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19.約第42分22秒時,有喀的聲音。
20.約第43分35秒至第43分47秒時,有咚的聲音。
21.約第44分32秒時,有咚的聲音。
22.約第44分59秒至第55分8秒時,有喀的聲音。
23.約第46分1秒至46分1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4.約第46分40秒時,有喀的聲音。
25.約第48分45秒至第51分44秒時,有水流聲。
26.約第53分7秒至第53分8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27.約第54分16秒至第24分20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28.約第54分50秒至第54分54秒,有沖水聲。
29.約第55分34秒時,有咚的聲音。
30.約第55分51秒時,有腳步聲。
31.約第58分21秒時,有咚的聲音。
32.約第1時1分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3.約第1時1分43秒時,有喀的聲音。
34.約第1時1分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5.約第1時1分43秒時,有喀的聲音。
36.約第1時2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37.約第1時2分6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8.約第1時3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39.約第1時3分38秒時,有碰的聲音。
40.約第1時3分44秒時,有碰的聲音。
41.約第1時4分17秒時,有喀的聲音。
42.約第1時4分46秒至第1時5分56秒時,有腳步聲。
43.約第1時6分49秒時,有喀的聲音。
44.約第1時7分3秒時,有喀的聲音。
45.約第1時7分0秒至第1時8分5秒時,有腳步聲。
46.約第1時10分42秒時,有咚的聲音。
47.約第1時17分33秒時,有喀的聲音。
48.約第1時22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49.約第1時22分32秒時,有喀的聲音。
50.約第1時23分13秒時,有喀的聲音。
51.約第1時23分36秒時,有喀的聲音。
52.約第1時23分42秒時,有咚的聲音。
53.約第1時24分11秒時,有咚的聲音。
54.約第1時24分19秒時,有喀的聲音。
55.約第1時24分35秒時,有喀的聲音。
56.約第1時25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57.約第1時28分24秒時,有喀的聲音。
58.約第1時28分41秒時,有喀的聲音。
59.約第1時32分29秒至第1時32分34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60.約第1時34分31秒時,有喀的聲音。
61.約第1時39分32秒至第1時39分39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三、107年2月28日㈠2月28日半夜
1.畫面一開始為關閉之電視,約第0分13秒時,有聲音的電視開啟,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0時40分。
2.約第0分54秒時,電視關閉。
3.約第1分0秒至第1分30秒時,有腳步聲,畫面移向牆壁拍攝。
4.約第3分31秒時,有喀的聲音。
5.約第3分36秒時,有喀的聲音。
6.約第4分33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5分25秒時,有喀的聲音。
8.約第6分48秒時,有喀的聲音。
9.約第8分34秒至第8分37秒時,有車聲。
10.約第8分50秒時,有咚的聲音。
11.約第9分13秒至第11分18秒時,有不規律的腳步聲。
12.約第12分28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12分41秒時,有咚的聲音。
14.約第14分44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17分10秒時,有喀的聲音。
16.約第18分6秒時,有喀的聲音。
17.約第19分46秒時,有咚的聲音。
18.約第20分10秒時,有答的聲音。
19.約第20分43秒時,有咚的聲音。
20.約第21分7秒時,有咚的聲音。
21.約第22分2秒至第22分22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2.約第24分17秒至第24分46秒時,有車聲。
23.約第25分10秒時,有答的聲音。
24.約第25分30秒時,有答的聲音。
25.約第25分30秒至第25分43秒時,有腳步聲。
26.約第26分2秒時,有咚的聲音。
27.約第26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28.約第27分49秒時,有喀的聲音。
29.約第28分32秒至第28分59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30.約第29分32秒時,有咚的聲音。
31.約第31分46秒至第31分47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2.約第32分6秒時,有喀的聲音。
33.約第33分22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4.約第34分7秒時,有咚的聲音。
35.約第34分18秒時,有答的聲音。
36.約第35分1秒時,有答的聲音。
37.約第35分55秒時,有喀的聲音。
38.約第36分4秒時,有咚的聲音。
39.約第38分7秒時,有喀的聲音。
40.約第39分35秒時,有喀的聲音。
41.約第39分41秒時,有咚的聲音。
42.約第40分15秒至第40分18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43.約第42分18秒時,有喀的聲音。
44.約第42分51秒時,有答的聲音。
45.約第44分1秒時,有車聲。
46.約第44分15秒時,有咚的聲音。
47.約第44分27秒時,有喀的聲音。
48.約第44分17秒時,有喀的聲音。
49.約第45分38秒時,有答的聲音。
50.約第47分5秒至第47分14秒時,有腳步聲。
51.約第47分41秒時,有喀的聲音。
52.約第48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53.約第47分4秒時,有喀的聲音。
54.約第49分23秒時,有咚的聲音。
55.約第49分45秒時,有喀的聲音。
56.約第51分14秒時,有喀的聲音。
57.約第51分37秒至第51分38秒時,有開啟開關,機器運轉聲,偶有咚的聲音。
58.約第54分40秒至第54分44秒時,有流水聲。
59.約第55分0秒至第55分3秒時,有沖馬桶聲。
60.約第55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61.約第1時0分46秒至第1時1分14秒時,有救護車的聲音。
62.約第1時2分6秒時,有咚的聲音。
63.約第1時2分11秒時,有咚的聲音。
64.約第1時7分25秒時,有咚的聲音。
65.第1時10分45秒時,有喀的聲音。
66.約第1時10分57秒時,有喀的聲音。
67.約第1時10分19秒至第1時00分30秒,有答答答的聲音。
68.約第1時10分39秒時,有喀的聲音。
69.約第1時11分9秒時,有喀的聲音。
70.約第1時12分47秒時,有電燈開關的聲音。
71.約第1時15分38秒至第1時116分7秒時,有流水聲。
72.約第1時16分38秒時,有咚的聲音。
73.約第1時18分32秒時,有喀的聲音。
74.約第1時19分22秒時,有答的聲音。
75.約第1時22分19秒時,有咚的聲音。
76.約第1時22分38秒時,有喀的聲音。
77.約第1時24分24秒時,有喀的聲音。
78.約第1時27分8秒時,有答的聲音。
79.約第1時27分36秒時,有咚的聲音。
80.約第1時28分17秒時,有咚的聲音。
81.約第1時31分16秒時,有咚的聲音。
82.約第1時32分22秒時,有電燈開關的聲音。㈡2月28日咚咚咖咖聲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4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6秒至第0分7秒時,原告自述樓上在吵。㈢2月28日晚上10時38分
1.影片一開始即為無聲電視畫面,畫面顯示時間22時38分。
2.約0時13分時,有碰的聲音。
3.約第1時4分時,有答的聲音。
4.約第1分31秒時,有咚的聲音。
5.約第3分43秒時,有答的聲音。
6.約第4分29秒時,有答的聲音。
7.約第5分12秒時,有答的聲音。
8.約第6分10秒時,有答的聲音。
9.約第8分33秒時至第8分39秒時,有腳步聲。
10.約第8分51秒時,有答的聲音。
11.約第10分19秒時,有喀的聲音。
四、107年3月1日㈠0000000水聲及腳步聲
1.影片一開始畫面即一片漆黑,第0分0秒至0秒28分,有流水聲。
2.約第0分43秒至第0分57秒時,有狗叫聲。
3.約第1分29秒時,有喀的聲音。
4.約第1分37秒至第1分38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5.約第2分31秒時,有答的聲音。
6.約第2分35秒時,有答的聲音。㈡0000000水聲及腳步聲及放東西很用力及沖馬桶凌晨1時54分
1.影片一開始畫面即一片漆黑,第0分0秒至0秒13分時,有流水聲。
2.約第0分21秒時,有喀的聲音。
3.約第0分38秒至第0分50秒時,有流水聲。
4.約第1分20秒時,有碰的聲音。
5.約第1分25秒至第1分30秒時,有馬桶沖水聲。
6.約第2分15秒至第2分34秒時,有流水聲。
7.約第2分28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3分13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9.約第3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10.約第6分35秒至第6分44秒時,有腳步聲。
11.約第6分55秒時,畫面移向有開燈的天花板。
12.約第7分5秒時,有喀的聲音。
13.約第6分26秒至第6分29秒時,有腳步聲。
14.約第7分38秒時,有喀的聲音。
15.約第7分45秒至第7分48秒時,畫面轉向無聲音的電視,並有答的聲音。
16.約第7分49秒時,電視機打開。
17.約第7分58秒時,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1時54分。
18.約第8分30秒時,有答的聲音。
19.約第9分8秒時,有答的聲音。
20.約第9分13秒時,電視機關閉,並有答的聲音。
21.約第9分30秒時,畫面轉向天花板。㈢0000000半夜腳步聲及洗澡聲及其他聲音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7秒至第0分10時,有連續的答答聲。
2.約第0分11秒時,有咚的聲音。
3.約第0分21秒至第0分24秒時,有連續的咚咚聲。
4.約第0分30秒至第0分31秒時,有答答的聲音。
5.約第0分47秒至第0分48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6.約第0分54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1分3秒時,畫面移向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23時44分。
8.約第1分25秒時,畫面移向天花板,
9.約第1分49秒時,有喀的聲音。
10.約第1分35秒時,有咚的聲音。
11.約第2分3秒時,有答的聲音。
12.約第2分5秒時,畫面轉向電視機,電視畫面時間顯示23時45秒。
13.約第2分09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14.約第2分23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2分23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16.約第2分25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17.約第2分27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18.約第2分29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19.約第2分35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20.約第2分40秒時,有咚的聲音。
21.約第2分42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22.約第2分45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23.約第2分49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畫面轉台。
24.約第2分54秒時,有答的聲音,電視關閉。
25.約第3分5秒至第3分6秒,有腳步聲,畫面轉向天花板。
26.約第3分15秒時,有喀的聲音。
27.約第3分17秒時,有喀的聲音。
28.約第3分20秒時,有喀的聲音。
29.約第3分34秒時,有咚的聲音。
30.約第3分35秒時,有電燈開關的聲音。
31.約第3分44秒時,有咚的聲音。
32.約第3分56秒時,有喀的聲音。
33.約第4分1秒時,有喀的聲音。
34.約第4分4秒時,有喀的聲音。
35.約第4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36.約第4分26秒時,有咚的聲音。
37.約第5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38.約第5分21秒時,有喀的聲音。
39.約第5分27秒時,有咚的聲音。
40.約第5分41秒時,有喀的聲音。
41.約第5分46秒至第5分47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42.約第6分5秒至第6分7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43.約第7分3秒時,有電燈開關的聲音。
44.約第7分20秒時,有喀的聲音。
45.約第9分35秒時,有人說話的聲音。
46.約第9分43秒至第9分46秒時,有腳步聲。
47.約第10分39秒時,有人說話的聲音。
48.約第11分4秒時,有咚的聲音。
49.約第11分29秒至第21分9秒時,偶有喀的聲音。
50.約第21分28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51.約第21分5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52.約第22分0秒時,有咚的聲音。
53.約第22分8秒至第33分35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54.約第33分49秒至第35分20秒時,偶有腳步聲。
55.約第35分30秒時,有喀的聲音。
56.約第35分36秒時,有喀的聲音。
57.約第43分31秒時,有咚的聲音。
58.約第44分17秒時,有咚的聲音。
59.約第45分44秒至第46分33秒時,有腳步聲。
60.約第47分22秒時,有喀的聲音。
61.約第47分28秒至第48分35秒時,有腳步聲。
62.約第48分51秒至第49分9秒時,有開門的聲音。
63.約第49分41秒時,有喀的聲音。
64.約第50分15秒時,有答的聲音。
65.約第50分44秒至第50分47秒時,有腳步聲。
66.約第51分37秒時,有喀的聲音。
67.約第53分26秒至第56分28秒時,有開門的聲音。
68.約第53分34秒至第53分52秒時,有腳步聲。
69.約第54分40秒至第54分43秒時,有答答答的聲音。
70.約第55分1秒時,有喀的聲音。
71.約第55分40秒至第1時5分59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偶有咚、喀、開門、腳步聲。
72.約第1時6分30秒至第1時6分43秒時,有腳步聲。
73.約第1時7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74.約第1時7分59秒時,有咚的聲音。
75.約第1時9分9秒時,有喀的聲音。
76.約第1時9分23秒時,有喀的聲音。
77.約第1時9分45秒時,有電燈開關的聲音。
78.約第1時10分45秒時,有咚的聲音。
79.約第1時12分11秒時,有咚的聲音。
80.約第1時12分25秒時,有喀的聲音。
81.約第1時13分0秒時,有碰的聲音。
82.約第1時13分16秒時,有喀的聲音。
83.約第1時13分27秒至第1時13分29秒時,有腳步聲。
84.約第1時14分2秒至第1時14分18秒時,有狗叫聲。
85.約第1時14分30秒時,有喀的聲音。
86.約第1時15分56秒至第1時15分58秒時,有狗叫聲。
87.約第1時17分0秒時,有腳步聲。
88.約第1時17分12秒時,有喀的聲音。
89.約第1時17分42秒至第19分15秒時,有腳步聲。
90.約第1時19分33秒時,有喀的聲音。
91.約第1時19分37秒時,有電燈開關的聲音。
92.約第1時19分38秒時,有咚的聲音。
93.約第1時25分47秒第1時25分55秒時,有腳步聲。
94.約第1時27分28秒時,有喀的聲音。
95.約第1時29分2秒時,有喀的聲音。
96.約第1時29分8秒至第1時35分17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中間偶有腳步聲。
㈣0000000腳步聲及水聲及其他聲音凌晨2時
1.一開始畫面全黑,約第0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57秒時,有咚的聲音。
3.約第1分16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1分29秒時,有咚的聲音。
5.約第1分53秒至第1分54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6.約第1分58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2分5秒至第1分6秒時,有救護車的聲音。
8.約第2分15秒時,有咚的聲音。
9.約第2分29秒時,有喀的聲音。
10.約第3分0秒時,有喀的聲音。
11.約第3分11秒至第5分40秒時,有機器運轉聲,偶有喀的聲音穿插其中。
12.約第6分40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6分48秒時,有咚的聲音。
14.約第7分25秒時,有喀的聲音。
15.約第7分54秒至第8分48秒時,開始有機器持續運轉的聲音,同時偶有腳步聲,畫面移至有開燈的天花板。
16.約第8分48秒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畫面移至電視,且電視開機。
17.約第9分30秒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時8分。
18.約第10分5秒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電視關機。
19.約第10分31秒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畫面轉向天花板。
20.約第10分32秒至第10分35秒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㈤0000000機器聲及咚咚聲21時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拍攝,第0分0秒至2分1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
2.第1分52秒時,畫面移至已開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1時54分。
㈥0000000機器聲答答答22時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拍攝,第0分0秒至3分28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
2.第2分21秒時,畫面移至已開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2時8分。
㈦0000000機器聲答答答答答答22時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拍攝,第0分0秒至6分30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
2.第2分57秒至3分14秒時,有救護車的聲音。3.第5分53秒時,畫面移至已開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2時25分。
㈧0000000機器聲答答答答答答23時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拍攝,第0分0秒至1分50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
2.第1分21秒時,畫面移至已開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3時。
㈨0000000機器聲答答答答答答23時31分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拍攝,第0分0秒至5分38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聲,中間偶有咚的聲音。
2.第3分58秒時,畫面移至已開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3時30分。
五、3月3日半夜
1.畫面一開始為已開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時10分。
2.約第0分8秒時,朝天花板拍攝。
3.約第1分7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2分13秒時,有咚的聲音。
5.約第2分28秒時,有咚的聲音。
6.約第3分14秒時,畫面移至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時14分。
7.約第3分24秒時,電視關閉。
8.約第3分37秒時,有喀的聲音。
9.約第3分34秒至第4分28秒時,畫面移向天花板,伴隨腳步聲。
10.約第4分29秒時,畫面移至牆壁。
11.約第4分47秒至第15分51秒時,畫面移至陰暗處,且偶有簌簌的聲音。
六、3月4日至3月5日半夜
1.畫面一開始為全黑。
2.約第1分14秒時,有喀的聲音。
3.約第1分22秒時,有答的聲音。
4.約第1分30秒時,有喀的聲音。
5.約第1分45秒至第2分11秒時,有腳步聲。
6.約第2分26秒時,電視打開。
7.約第3分1秒時,有答答的聲音,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0時0分。
8.約第3分49秒時,電視關閉。
9.約第4分6秒至第5分17秒時,有腳步聲;拿東西的聲音,畫面移向對牆拍攝。
10.約第8分31秒時,有咚的聲音。
11.約第11分13秒時,有咚的聲音。
12.約第11分43秒時,有喀的聲音。
13.約第12分4秒時,有喀的聲音。
14.約第13分47秒時,有喀的聲音。
15.約第17分09秒至第22分25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16.約第23分43秒時,有喀的聲音。
17.約第24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18.約第28分55秒至第29分5秒時,有腳步聲。
19.約第29分12秒時,有咚的聲音。
20.約第29分29秒至第29分37秒時,有腳步聲。
21.約第29分51秒時,有咚的聲音。
22.約第31分12秒時,有咚的聲音。
23.約第31分54秒時,有咚的聲音。
24.約第32分11秒至第32分22秒時,有流水聲。
25.約第32分47秒至第32分50秒時,有沖水聲。
26.約第33分0秒時,有咚的聲音。
27.約第35分12秒時,有喀的聲音。
28.約第35分34秒時,有喀的聲音。
29.約第35分50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30.約第37分30秒時,有喀的聲音。
31.約第38分5秒時,有咚的聲音。
32.約第39分23秒時,有咚的聲音。
33.約第40分3秒至第40分6秒時,有答答答的聲音。
34.約第40分19秒時,有答的聲音。
35.約第40分52秒至第40分57秒時,有腳步聲。
36.約第41分0秒時,有喀的聲音。
37.約第42分25秒時,有喀的聲音。
38.約第42分52秒時,有喀的聲音。
39.約第44分19秒時,有咚的聲音。
40.約第45分38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41.約第46分4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42.約第46分46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43.約第46分55秒至第46分59秒時,有流水聲。
44.約第47分18秒至第47分20秒時,有沖馬桶的聲音。
45.約第47分28秒時,有咚的聲音。
46.約第48分14秒至第48分22秒時,有腳步聲。
47.約第49分34秒時,有咚的聲音。
48.約第51分41秒時,有咚的聲音。
49.約第53分1秒時,有喀的聲音。
50.約第53分54秒時,有咚的聲音。
51.約第54分37秒至第53分43秒時,有腳步聲。
52.約第54分47秒時,有喀的聲音。
53.約第55分26秒時,有答的聲音。
54.約第56分39秒時,有汽車喇叭聲。
55.約第56分59秒時,有喀的聲音。
56.約第57分39秒時,有咚的聲音。
57.約第59分53秒時,有咚的聲音。
58.約第1時1分34秒時,有喀的聲音。
59.約第1時6分40秒至1時23分19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中間偶有喀、咚、腳步聲。
60.約第1時18分38秒至第1時18分48秒時,有流水聲。
61.約第1時19分17秒至第1時19分20秒時,有沖馬桶的聲音。
七、107年3月5日㈠3月5日22時08分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
2.約第0分35秒時,有咚的聲音。
3.約第1分58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4分46秒至第5分2秒影片結束時時,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㈡3月5日23時57分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且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2.約第0分27秒時,機器運轉的聲音仍持續,畫面轉向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3分57秒。
3.約第0分53秒至第1分29秒時,有答的聲音,且電視一直轉台。
4.約第1分29秒時,電視關機。
5.約第1分53秒至第2分9秒時,有腳步聲。
6.約第2分22秒至第2分34秒時,有簌簌的聲音,且畫面朝天花板錄影。
7.約第3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7分22秒時,機器運轉聲音結束。
9.約第9分40秒時,有咚的聲音。
10.約第13分4秒時,有咚的聲音。
11.約第14分32秒時,有咚的聲音。
12.約第15分17秒時,有喀的聲音。
13.約第15分52秒時,有咚的聲音。
14.約第16分33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17分5秒時,有喀的聲音。
16.約第17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17.約第17分46秒時,有喀的聲音。
18.約第23分56秒時,有咚的聲音。
19.約第26分28秒時,有喀的聲音。
20.約第29分25秒時,有咚的聲音。
21.約第29分51秒至第40分39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偶有腳步聲。
22.約第42分56秒時,有咚的聲音。
23.約第43分42秒時,有喀的聲音。
八、107年3月6日㈠3月6日17時53分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2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6秒時,有喀的聲音。
3.約第0分22秒至第0分24秒時,有喀的聲音。
4.約第0分42秒時,有喀的聲音。
5.約第0分51秒時,有咚的聲音。
6.約第1分36秒時,有喀的聲音。
7.約第1分49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2分55秒時,畫面移至電視,且電視打開,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17時54分。
9.約第3分33秒,電視關閉,畫面移至天花板。
10.約第4分39秒至第4分45秒時,有救護車的聲音。㈡3月6日半夜1時23分
1.畫面一開始一片漆黑。
2.約第0分10秒至第0分41秒時,有水聲。
3.約第0分55秒時,有喀的聲音。
4.約第1分4秒時,有人說話的聲音。
5.約第1分7秒至第1分25秒時,有腳步聲。
6.約第3分42秒時,有喀的聲音。
7.約第3分51秒時,有喀的聲音。
8.約第4分24秒時,有鳴笛的聲音。
9.約第5分51秒至第9分44秒時,有水聲。
10.約第10分59秒至第11分22秒時,有水聲。
11.約第11分36秒至第12分40秒時,有水聲。
12.約第13分3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13分37秒時,有咚的聲音。
14.約第16分35秒至第17分9秒時,有簌簌的聲音,且畫面朝天花板錄影。
15.約第17分14秒至第17分16秒時,有狗叫聲。
16.約第17分30秒至第18分44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17.約第17分54秒時,畫面移向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1時23分。
18.約第19分23秒時,畫面移至天花板。
19.約第19分38秒時,有喀的聲音。
20.約第19分44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1.約第20分9秒時,有咚的聲音。
22.約第21分13秒時,有咚的聲音。
23.約第21分44秒時,有沖水聲。
24.約第22分30秒時,有咚的聲音。
25.約第22分46秒時,有咚的聲音。㈢3月6日半夜12時46分
1.畫面一開始即一片漆黑。
2.約第0分17秒時,有答的聲音。
3.約第0分26秒時,有答的聲音。
九、107年3月7日
1.一開始朝牆壁拍攝。
2.約第1分17秒時,有答的聲音。
3.約第1分24秒時,有答的聲音。
4.約第1分37秒至第1分40秒時,有水聲。
5.約第1分53秒至第3分37秒時,偶有咚、叩的聲音。
6.約第3分56秒時,有喀的聲音。
7.約第4分24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4分49秒時,有喀的聲音。
9.約第5分19秒時,有叩的聲音。
10.約第5分47秒時,有喀的聲音。
11.約第6分14秒至第6分44秒時,畫面晃動,有腳步聲和簌簌的聲音。
12.約第6分51秒時,畫面移至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23時57分。
13.約第7分48秒時,電視關閉。
14.約第8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8分17秒時,有咚的聲音。
16.約第8分28秒時,有叩的聲音。
17.約第8分41秒至第8分48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十、107年3月8日㈠3月8日半夜1時21分
1.畫面一開始一片漆黑,約第0分3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4秒時,有咚的聲音。
3.約第0分15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1分18秒時,有喀的聲音。
5.約第3分12秒時,有喀的聲音。
6.約第4分1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7.約第4分29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4分33秒時,有咚的聲音。
9.約第6分51秒至地7分18秒時,有簌簌的聲音和腳步聲,畫面開始移動。
10.約第7分23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機器持續運轉至約第7分54秒影片結束時。
11.約第7分26秒時,畫面移至電視,電視開機,且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1時21分。
㈡3月8日半夜12時22分
1.畫面一開始即為已開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0時22分,且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2.約第0分23秒時,電視關閉。
3.約第0分30秒時,畫面朝向天花板拍攝,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4.約第3分12秒至地3分17秒時,有找東西的聲音。
5.約第3分25秒至地3分30秒時,有按按鍵的聲音。
6.約第3分31秒至地3分34秒時,有音樂聲。
7.約第3分36秒時,有人說為。
8.約第3分37秒至第3分41秒時,江芳瑜說大哥請幫我跟樓上說請他安靜。
9.約第3分41秒至第3分42秒時時,有人回應ok沒問題。
10.約第3分42秒時,江芳瑜說謝謝。
11.約第3分46秒至第3分48秒時,有嘟和掛電話的聲音。
12.機器運轉的聲音持續至約第4分2秒影片結束時。
十一、107年3月9日
1.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且有機器運轉聲持續至約第5分6秒影片結束時。
2.約第0分5秒至第5分2秒時,約每2秒就有點擊滑鼠的聲音。
十二、3月10日
1.畫面一開始一片漆黑。
2.約第第0分13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3.約第0分24秒時,有答的聲音。
4.約第0分46秒至第0分51秒,有人在對話。
十三、107年3月12日㈠3月12日22時51分
1.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且約第0分0秒至第0分42秒時,有水流聲。
2.約第1分35秒至第1分56秒時,有腳步聲,畫面開始晃動。
3.約第1分56秒至第3分18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4.約第2分6秒時,畫面轉向電視,電視打開後,無聲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2時54分。
5.約第2分52秒時,有打噴嚏的聲音。
6.約第4分44秒時,有機器運轉聲出現後,檔案即關閉。㈡3月12日22時56分
1.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且約第0分0秒至第3分57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2.約第3分57秒時,畫面轉向電視,電視打開後,無聲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3時00分。
4.約第4分38秒至第4分52秒時,有腳步聲,畫面晃動後朝牆壁拍攝。
十四、107年3月14日㈠3月14日10時30分
1.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17秒至第0分59秒時,偶有車聲。
3.約第1分18秒時,有喀的聲音。㈡3月14日11時43分
1.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2秒至第1分59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2.約第2分28秒時,有開門的聲音。
3.約第2分51秒至第2分53秒時,有腳步聲。
4.約第3分14秒至第7分18秒時,偶有咚的聲音。
5.約第7分38秒時,有喀的聲音。
6.約第8分7秒時,有喀的聲音。
7.約第8分32秒時,有喀的聲音。
8.約第9分33秒至第10分56秒時,有水流聲。
9.約第11分46秒至第12分25秒時,有水流聲。
10.約第12分26秒至第12分28秒時,有沖水聲。
11.約第12分45秒時,有水聲。
12.約第13分11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13分22秒至第18分39秒時,有持續機器運轉的聲音,偶有水聲。
14.約第15分57秒至第15分59秒時,江芳瑜自述這應該是洗衣機的聲音。
15.約第18分39秒至第18分51秒時,有水聲。
16.約第19分55秒時,有咚的聲音。
17.約第20分23秒至第20分25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8.約第20分30秒至第20分34秒時,江芳瑜自述腳步聲都很大。
19.約第20分36秒時,有咚的聲音。
20.約第21分3秒時,有咚的聲音。
21.約第21分16秒至第20分17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2.約第21分24秒至第21分25秒時,江芳瑜自述東西也都不會輕放。
23.約第22分0秒至第22分2秒時,江芳瑜自述來看看現在是晚上幾點。
24.約第22分28秒至第23分0秒時,有腳步聲。
25.約第21分38秒至第25分35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26.約第23分8秒至第23分12秒時,畫面轉向電視後,電視打開
,一開始電視有聲音,馬上轉為無聲,而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3時42分。
27.約第23分12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28.約第23分23秒至第23分30秒時,畫面移至天花板,江芳瑜自述腳步聲非常大。
29.約第23分36秒至第23分44秒時,畫面移至電視,江芳瑜自述現在是晚上11點42分。
30.約第23分52秒至第52分53秒時,有咚咚的聲音,江芳瑜便自述腳步聲。
31.約第24分13秒時,有咚咚的聲音,畫面朝天花板拍攝。
32.約第24分47秒至第25分19秒時,畫面移至電視,偶有答答的聲音,且電視不斷轉台。
33.約第25分20秒時,朝天花板拍攝,且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十五、107年3月17日-報警日㈠3月17日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12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32秒時,有喀的聲音。
3.約第2分43秒時,有喀的聲音。
4.約第3分4秒時,有東西掉落的聲音。
5.約第4分14秒時,有咚的聲音。㈡3月17日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16秒時,有咚的聲音。
3.約第0分27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0分31秒時,有喀的聲音。
5.約第0分36秒時,有咚的聲音。
6.約第0分41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0分51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0分57秒時,有咚的聲音。
9.約第1分29秒時,有咚的聲音。
10.約第1分32秒時,有喀的聲音。
11.約第1分52秒時,有車聲。
12.約第1分54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1分59秒時,有喀的聲音。
14.約第2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2分9秒時,有咚的聲音。
16.約第2分12秒時,有咚的聲音。
17.約第2分23秒至第2分53秒時,有連續腳步聲。
18.約第3分33秒時,有喀的聲音。
19.約第3分56秒時,有喀的聲音。
20.約第3分32秒至第3分35秒時,有腳步聲。
21.約第5分5秒至第5分7秒時,有腳步聲。
22.約第5分37秒時,有喀的聲音。
23.約第6分6秒時,有喀的聲音。
24.約第6分21秒時,有咚的聲音。
25.約第6分25秒時,有開門的聲音。
26.約第7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27.約第7分5秒至第7分8秒時,有洗衣機運轉的聲音。
十六、3月18日
1.影片一開始一片漆黑。
2.約第2分27秒時,有答答的聲音。
3.約第3分48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4分11秒時,有開門的聲音。
5.約第6分44秒時,有喀的聲音。
6.約第7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9分33秒至第9分45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8.約第9分55秒至第10分20秒時,有腳步聲,畫面開始晃動。
9.約第10分21秒至第10分40秒時,畫面轉向電視後,電視打開,一開始電視有聲音,馬上轉為無聲,而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1時4分。
10.約第10分41秒至第13分6秒時,偶有答答的聲音,電視不斷轉台,有時畫面會朝天花板拍攝。
11.約第13分6秒時,電視關閉。
12.約第13分15秒時,有放東西的聲音。
13.約第13分17秒時,朝天花板拍攝。
十七、107年3月21日㈠3月21日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
2.約第0分6秒至第0分11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約第0分12秒至第5分2秒影片結束時,有持續的機器運轉聲。
4.約第0分18秒至第0分19秒時,有腳步聲。
5.約第0分27秒至第0分28秒時,江芳瑜自述樓上腳步聲好吵。
6.約第0分31秒時,有答的聲音。
7.約第0分45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0分59秒時,有答的聲音。
9.約第2分36秒時,有碰的聲音。
10.約第2分31秒至第2分41秒時,江芳瑜自述關門也很用力。㈡3月21日短錄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
2.約第0分59秒至第1分1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3.約第1分46秒時,有開門的聲音。
4.約第2分16秒時,有嘆氣聲。
5.約第2分38秒至第3分12時,偶有車聲。
6.約第3分5秒時,有答的聲音。
7.約第3分15秒時,有喀的聲音。
8.約第3分20秒至第3分28秒時,有咚咚的聲音。㈢3月21日短錄2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2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2分16秒至第2分17秒時,江芳瑜自述腳步聲還是很大。
3.約第2分21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3分0秒時,有喀的聲音。
5.約第5分17秒至第5分35秒時,有腳步聲,且畫面晃動。
6.約第5分37秒至第6分28秒時,畫面移至電視,電視打開後有聲音且未轉靜音,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22時17分。
7.約第6分30秒時,已無電視聲,畫面移至天花板。
十八、107年3月22日
1.約第0分0秒至第0分35秒時,朝已開機之無聲電視拍攝,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0時41分。
2.約第0分37秒至第1分8秒時,有腳步聲,畫面朝牆壁拍攝。
3.約第1分40秒時,朝黑暗處拍攝。
4.約第6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5.約第7分28秒至第7分30秒時,有沖水聲。
6.約第8分28秒時,有叩的聲音。
7.約第9分50秒至第10分47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8.約第15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9.約第19分15秒時,有喀的聲音。
10.約第19分5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1.約第21分38秒時,有水聲。
12.約第22分44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22分49秒時,有咚的聲音。
14.約第32分49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34分52秒時,有咚的聲音。
十九、3月23日凌晨
1.一開始畫面全黑,約第0分58秒至第2分50秒時,有機器運轉的聲音,偶有咚的聲音。
2.約第4分9秒至第4分40秒時,有腳步聲,畫面晃動,朝天花板拍攝。
3.約第4分51秒時,畫面移至已開啟之無聲電視,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0時39分。
4.約第5分30秒時,電視關閉。
5.約第5分40秒時,朝天花板拍攝。
二十、3月26日
1.約第0分0秒至第0分1秒時,一開始畫面為未開啟之無聲電視,後電視立刻開啟,電視畫面顯示時間為0時21分。
2.約第0分13秒至第1分23秒時,偶有答的聲音,且電視持續轉台。
3.約第0分41秒至第0分43秒時,江芳瑜自述今天是3月26日。
4.約第1分0秒至第1分2秒時,江芳瑜自述凌晨12時22分。
5.約第2分2秒時,有喀的聲音。
6.約第28分27秒至第34分17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二十一、107年3月29日㈠3月29日
1.約第0分0秒至第0分14秒時,畫面為已開啟之無聲電視,畫面時間為21時57分,且有流水聲,偶有車聲。
2.約第0分30秒至第0分31秒時,有答答的聲音。
3.約第0分36秒至第0分37秒時,江芳瑜自述樓上很少
4.約第0分50秒至第1分15秒時,畫面朝昏暗的天花板拍攝,偶有簌簌的聲音和電燈開關的聲音。
5.約第1分49秒至第1分50秒時,有狗叫聲。
6.約第2分6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2分9秒時,有咚的聲音。
8.約第2分10秒至第2分12秒時,江芳瑜自述樓上很吵,蹦蹦蹦的。
9.約第2分15秒至第2分17秒時,有咚咚咚的聲音。
10.約第2分5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1.約第3分1秒時,有咚的聲音。
12.約第3分6秒時,有咚的聲音。
13.約第3分14秒至第3分15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14.約第3分22秒時,有咚的聲音。
15.約第3分48秒時,有咚的聲音。
16.約第3分52秒至第4分58秒時,偶有車聲。
17.約第8分14秒時,有咚的聲音。
18.約第8分44秒時,有車聲。
19.約第9分57秒時,有開門的聲音。㈡3月29日凌晨
1.約第0分0秒至第0分24秒時,畫面為已開啟之無聲電視,畫面時間為0時24分。
2.約第0分24秒時,電視關閉。
3.約第0分28秒時,有放東西的聲音。
4.約第0分28秒至1分30秒時,有腳步聲,畫面全黑,偶有簌簌的聲音。
5.約第6分49秒時,有咚的聲音。
6.約第6分55秒時,有咚的聲音。
二十二、107年4月3日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0秒至第12分29秒影片結束時,有持續的機器運轉聲。
2.約第1分2秒時,有打噴嚏聲。
3.約第3分50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5分52秒至第6分34秒時,有水聲。
5.約第11分44秒時,有腳步聲。
6.約第12分0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7.約第12分6秒至第12分7秒時,有腳步聲、咚咚咚的聲音。
8.約第12分9秒至第12分11秒時,江芳瑜自述今天是4月3日,現在是晚上11時40分,畫面移至已開之無聲電視拍攝,電視畫面時間為11時40分。
二十三、107年4月4日
1.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3秒時,有咚的聲音。
2.約第0分6秒時,有咚的聲音。
3.約第0分20秒時,有咚的聲音。
4.約第2分3秒時,有答的聲音。
5.約第2分9秒時,有答的聲音。
6.約第2分56秒時,有咚的聲音。
7.約第3分1秒至第3分4秒時,江芳瑜自述樓上好吵,還不睡覺。
8.約第4分57秒時,有答的聲音。
9.約第5分15秒至第5分28秒時,畫面轉向電視,江芳瑜自述現在是半夜2時20分,樓上還是不睡覺。
10.約第5分32秒至第5分38秒時,偶有答的聲音,電視關閉。
11.約第5分45秒至第7分50秒影片結束時,持續有機器運轉的聲音。
貳、原證3之噪音錄影錄音記錄
一、影片一(107年5月15日深夜)㈠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7秒時,有喀的聲音。
㈡約第0分7秒時,有喀的聲音。
㈢約第1分8秒時,有咚的聲音。
㈣約第1分12秒時,有碰撞聲。
㈤約第1分15秒至1分16秒時,有聲響。
㈥約第2分31秒至2分32秒時,有喀喀的聲音。
㈦約第2分14秒至2分35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㈧約第2分40秒時,有碰撞聲。
㈨約第2分42秒時,有咚的聲音。
㈩約第2分53秒時,有碰撞聲。
約第3分28秒時,有碰撞聲。
約第3分48秒至3分51秒時,有咚咚咚咚咚的聲音。
二、影片二(107年5月16日半夜1時警察剛離開)㈠一開始畫面全黑,約第0分1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㈡約第0分3秒至第0分6秒時,江芳瑜自述警察才剛離開,被告又開始吵。
㈢約第0分17秒至第0分23秒時,有敲打聲。
㈣約第0分46秒至第0分59秒時,有敲打聲。
㈤約第2分8秒至第2分11秒時,江芳瑜自述時間為半夜1時30分。
㈥約第1分28秒至第1分34秒時,有簌簌的聲音。
㈦約第2分21秒至第2分22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㈧約第2分56秒至第3分4秒時,有鳴笛聲。
㈨約第3分43秒至第3分51秒時,有敲打聲。
㈩約第5分28秒至第5分58秒時,有鳴笛聲。
約第6分22秒至第6分31秒時,有鳴笛聲。
約第7分19秒時,有咚咚的聲音。
約第9分18秒時,有撞擊聲。
三、影片三(107年5月16日凌晨警衛帶著警察按電鈴)㈠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2秒時,有咚的聲音。
㈡約第0分4秒時,有咚的聲音。
㈢約第0分10秒時,有咚的聲音。
㈣約第0分29秒至第0分30秒時,有機車行進聲。
㈤約第0分33秒至第0分34秒時,有腳步聲。
㈥約第0分35秒至第0分41秒時,電鈴聲響起,畫面晃動。
四、影片四(107年5月16日晚上23時繼續有聲音)㈠影片一開始即朝天花板錄影,約第0分00秒至4分54秒時,持續
有洗衣機的聲音㈡約第0分11秒至第0分12秒時,持續有洗衣機聲音,原告自述樓上在使用洗衣機。
㈢約第0分15秒至第0分16秒時,江芳瑜自述已經晚上11時10分。
㈣約第0分23秒至第0分25秒時,江芳瑜自述已經告知樓上不要那麼晚洗衣服。
㈤約第7分22秒至第7分36秒時,畫面晃動,有腳步聲及拿東西的聲音。
㈥約第7分47秒至第8分14秒時,畫面轉向已經開啟且無聲的電視,電視畫面中顯示時間為23時14分。
㈥約第8分15秒至第8分16秒,電視關閉。
㈦約第8分18秒時,有咚的聲音。
㈧約第8分19秒至第8分20秒時,江芳瑜自述有沒有聽到,畫面轉向天花板。
㈨約第8分37秒時,有咚的聲音。
㈩約第8分40秒時,有咚的聲音。
約第9分21秒時,有喀的聲音。
約第9分48秒時,有喀的聲音。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