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07年補字第7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分割共有物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補字第71號原告 徐叔坤
徐四坤 徐五坤 徐成坤 徐三坤 上列原告與被告 徐炳坤 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億1176萬4926元(計算式詳附表),應徵第一審裁判費98萬2629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7年9月3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鴻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9月3日
書記官江柏翰附表:
┌──┬───────────┬────┬────┬──┬───┬──────┐│編號│土地(均坐落金門縣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鎮○○段○○○○號│1715│4900│1/1│5/6│700萬2917元│├──┼───────────┼────┼────┼──┼───┼──────┤│2.○○○鎮○○段○○○○號│1076│4900│1/1│5/6│439萬3667元│├──┼───────────┼────┼────┼──┼───┼──────┤│3.○○○鎮○○段○○○○號│3162│4900│1/1│5/6│1291萬1500元│├──┼───────────┼────┼────┼──┼───┼──────┤│4.○○○鎮○○段○○○○號│45│4900│1/1│5/6│18萬3750元│├──┼───────────┼────┼────┼──┼───┼──────┤│5.○○○鎮○○段○○○○號│1495│4900│1/1│5/6│610萬4583元│├──┼───────────┼────┼────┼──┼───┼──────┤│6.○○○鎮○○段○○○○號│891│4900│1/1│5/6│363萬8250元│├──┼───────────┼────┼────┼──┼───┼──────┤│7.○○○鎮○○段○○○○號│1573│4900│1/5│5/6│128萬4617元│├──┼───────────┼────┼────┼──┼───┼──────┤│8.○○○鎮○○段○○○○號│1891│4900│1/1│5/6│772萬1583元│├──┼───────────┼────┼────┼──┼───┼──────┤│9.○○○鎮○○段○○○○號│2166│4900│1/1│5/6│884萬4500元│├──┼───────────┼────┼────┼──┼───┼──────┤│10.○○○鎮○○段○○○○號│18.15│36900│1/1│5/6│55萬8113元│├──┼───────────┼────┼────┼──┼───┼──────┤│11.○○○鎮○○段○○○○號│201.65│20900│1/1│5/6│351萬2071元│├──┼───────────┼────┼────┼──┼───┼──────┤│12.○○○鎮○○段○○○○○○號│859.08│19159│1/1│5/6│1371萬5928元│├──┼───────────┼────┼────┼──┼───┼──────┤│13.○○○鎮○○段○○○○○○號│339.03│20900│1/1│5/6│590萬4773元│├──┼───────────┼────┼────┼──┼───┼──────┤│14.○○○鎮○○段○○○○○○號│222.79│20900│1/1│5/6│388萬0259元│├──┼───────────┼────┼────┼──┼───┼──────┤│15.○○○鎮○○段○○○○○○號│247.33│20900│1/1│5/6│430萬7664元│├──┼───────────┼────┼────┼──┼───┼──────┤│16.○○○鎮○○段○○○○○○號│176.98│14300│1/1│5/6│210萬9012元│├──┼───────────┼────┼────┼──┼───┼──────┤│17.○○○鎮○○段○○○○○○號│125.08│14433│1/1│5/6│150萬4400元│├──┼───────────┼────┼────┼──┼───┼──────┤│18.○○○鎮○○段○○○○號│875.97│10700│1/1│5/6│781萬0733元│├──┼───────────┼────┼────┼──┼───┼──────┤│19.○○○鎮○○段○○○○號│1088.56│10700│1/1│5/6│970萬6327元│├──┼───────────┼────┼────┼──┼───┼──────┤│20.○○○鎮○○段○○○○號│667.76│10700│1/1│5/6│595萬4193元│├──┼───────────┼────┼────┼──┼───┼──────┤│21.○○○鎮○○段○○○○號│190.42│15100│1/4│5/6│59萬9030元│├──┼───────────┼────┼────┼──┼───┼──────┤│22.○○○鎮○○段○○○○○○號│9.79│15100│1/4│5/6│3萬0798元│├──┼───────────┼────┼────┼──┼───┼──────┤│23.○○○鎮○○段○○○○○○號│5.81│15100│1/4│5/6│1萬8277元│├──┼───────────┼────┼────┼──┼───┼──────┤│24.○○○鎮○○段○○○○○○號│21.61│15100│1/4│5/6│6萬7981元│├──┴───────────┴────┴────┴──┴───┴──────┤│共計:1億1176萬49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