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度拍字第40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6年拍字第40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2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拍字第401號聲請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代理人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緣相對人於民國(下同)96年1月17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其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票據、保證、信用卡消費款、損害賠償等一切債務之清償,設定新臺幣(下同)3,12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聲請人,權利存續期間自96年1月15日起至146年1月14日止,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債務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計算,並經地政機關於96年1月17日辦畢抵押權設定登記在案。嗣相對人於96年1月23日向聲請人銀行借款2,600,000元,約定借款期間自96年1月23日起至116年1月23日止共20年,分240期依年金法平均攤還,利息自撥款日起按聲請人銀行指數房貸利率加年利率百分之0.7機動計算,並約定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時,借款視為全部到期,應一次全數清償,並除遲延利息外,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借款利率百分之10,逾期超過6個月以上者,按借款利率百分之20計付違約金。詎上開借款自96年5月23日起即未依約攤還本息,尚欠本金2,567,965元、利息及違約金未償,依約定上開借款視為全部到期,應一次全數清償,屢經催討無效,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等語,並提出不動產擔保借款合約、不動產擔保借款約定書、不動產使用狀況同意書、扣款委託書、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帳戶交易明細資料查詢等件為證。
三、經查,聲請人所提上開資料,核與其聲請意旨相符,且經本院依非訟事件法第74條之規定,函知相對人得於函到5日內就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函並已於96年8月14日合法送達相對人,惟迄未見相對人有所陳述,從而,聲請人聲請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8月2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美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狀。
中華民國96年8月22日
書記官鍾佩芳┌─────────────────────────────────────────────────────────────┐│附表(土地):96年度拍字第401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1│新竹縣○○○鎮○○○段││1283│建│││120.72│全部││└─┴───┴────┴────┴────┴────────┴─┴──┴──┴───────┴───────┴───────┘┌───────────────────────────────────────────────────────────────┐│附表(建物)︰96年度拍字第401號│├─┬─┬──────┬────┬────┬───────────────────────┬────────┬───┬─────┤│││││建築式樣│建物面積(單位:平方公尺)│附屬建物││││編│建│││├─┬─┬─┬─┬─┬─┬─┬─┬─┬─┬─┬─┼────┬─┬─┤權利│││││││主要建築│一│二││││││││││合│主要建│面│面││││││建物門牌│基地坐落││││││││││││││││積││備考││││││材料及│││││││││││││築材料││││││號│號││││││││││││││││││單│範圍│││││││房屋層數│層│層││││││││││計│及用途│積│位│││├─┼─┼──────┼────┼────┼─┼─┼─┼─┼─┼─┼─┼─┼─┼─┼─┼─┼────┼─┼─┼───┼─────┤│1│1│新竹縣○○鎮○○○段│住家用、│6│6││││││││││1│陽台、電│2│平│全部││││9│中興路2段222│1283地號│鋼筋混凝│2│2││││││││││2│梯樓梯間│5│方│││││1│巷15號││土造、2│‧│‧││││││││││5││‧│公││││││││層│8│8││││││││││‧││2│尺│││││││││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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