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3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2月29日
裁判案由: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376號原告 陳盧秋芬 訴訟代理人 李國仁 律師被告 盧林玉汝 訴訟代理人 彭瑞明 律師被告 周佳惠 訴訟代理人 程立全 律師
王雅楨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3時50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毛崑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書記官李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