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9年聲字第16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168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趙世全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罪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09年度執聲付字第62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趙世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趙世全因竊盜罪案件,經法院判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10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09年7月15日以法授矯字第10901705210號函核准假釋,而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本院(105年度上易字第399號),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情。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許文碩
法官田德煙法官陳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振海中華民國10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