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訴字第3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門牌編釘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4號原告 李曉東 訴訟代理人 張巧妍 律師被告嘉義市政府代表人 黃敏惠 市長訴訟代理人 張顯誠
陳貞斗 上列當事人間門牌編釘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李協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書記官黃玉幸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2年訴字第34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門牌編釘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34號原告 李曉東 訴訟代理人 張巧妍 律師被告嘉義市政府代表人 黃敏惠 市長訴訟代理人 張顯誠
陳貞斗 上列當事人間門牌編釘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李協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書記官黃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