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46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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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46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468號聲請人棉昌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世偉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人係「簽發」或「持有」系爭票據?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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