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司催字第468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催字第468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13日裁判案由:公示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2年度司催字第468號聲請人棉昌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世偉 應補正之事項:一、聲請人係「簽發」或「持有」系爭票據?中華民國102年12月13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楊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