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66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訴字第66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訴字第669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廖偉成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張婉寧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蕭雅文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