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8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848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王晨俞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1年度執聲字第56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王晨俞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及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再按依刑法第51條定應執行刑時,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其中一罪在新法施行前者,亦應為新舊法比較(最高法院於民國95年5月23日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本件受刑人於裁判確定前所犯如附表所示數罪均係於95年7月1日前犯之,而刑法第51條業於94年1月7日修正公布,並於95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刑法第51條規定:「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左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其中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修正後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比較結果,修正後刑法並非較有利於行為人,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仍應適用受刑人行為時之舊法,定其應執行之刑,合先敘明。
二、查受刑人王晨俞因強盜、違反水利法等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聲請書就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之最後事實審判決日期誤載為「100.06.16」,更正為「99年2月8日」),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按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144號、第679號解釋意旨參照)。是本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號所示之罪原雖得易科罰金,但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如附表編號1號所示之罪合併處罰之結果,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併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53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
刑事第十八庭法官尚安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張宏清中華民國101年3月23日附表:
┌────────┬─────────────┬─────────────┐│編號│1│2│├────────┼─────────────┼─────────────┤│罪名│強盜│水利法│├────────┼─────────────┼─────────────┤│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3年9月3日│90年11月2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年度及案號│度偵字第7614、8098、12533│度偵字第10268號│││號││├───┬────┼─────────────┼─────────────┤││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8年度上更(一)字第214號│99年度訴字第1582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9年2月8日│100年11月18日│├───┼────┼─────────────┼─────────────┤││法院│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程序駁回)│(程序駁回)││├────┼─────────────┼─────────────┤│確定│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3280號│101年度上訴字第142號││├────┼─────────────┼─────────────┤│判決│判決確定│100年6月16日│101年2月13日│││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是││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0│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執字第8195號(已發監執│年度執字第2271號(已發監執│││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