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簡上字第106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簡上字第10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簡上字第1066號上訴人甲○○即被告
樓(已歿)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11月20日
刑事第十六庭審判長法官李君豪
法官何燕蓉法官錢衍蓁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金和國中華民國9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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