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138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138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17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138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晸良選任辯護人施中川律師被告林淑敏選任辯護人 傅文民 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陳世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李逸翔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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