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0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3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就被告所變造之文書種類尚有應行調查之處,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8月7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黃怡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8日
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6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0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63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就被告所變造之文書種類尚有應行調查之處,訂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8月7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黃怡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8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