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3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8年易字第3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金重訴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高旭合
宋味娥田玉璽孫志忠MUSRINGAH.SUPRIHATI. 黃杜德 上列一人選任辯護人 林忠宏 律師
徐春玉 女4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苗栗縣苗栗市○○里○○鄰○○路○○○號 邱發榮 男45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高雄縣美濃鎮吉洋里14鄰吉安19號居高雄縣鳳山市○○路○○○巷○○號(指定
送達址) 張惠鳳 女4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台南市○○區○○里○○鄰○○路○○○號1
3樓之25 蕭玲淑 女52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嘉義縣太保市○○里○○鄰○○路○段○○○
巷○號 陳惠那 女51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台中市○區○○里○鄰○○路○段○○巷○○
王錫蘭 女42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彰化縣彰化市○○里○○鄰○○路○段○○
○巷○○○弄○號居彰化縣彰化市○○里○○鄰○○路○段○○○
巷○○號 劉秀美 女47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彰化縣彰化市○○里○鄰○○路○段○○○
巷○○號之2二樓 林玥吟 女46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臺中市○○區○○里○鄰○○○街93之
4號 李貴琴 女51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台南縣○○鎮○○里○○鄰○○路○○○號居新竹縣竹北市○○街○○○巷○號2樓 黃鈴君 女43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台東縣台東市○○里○鄰○○路○段○○○
巷○○弄○號 曾澤民 男50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桃園縣桃園市○○里○○鄰○○○街○○號
5樓居桃園縣中壢市○○○街○○號3樓 王俊智 男49歲(民國00年0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住屏東縣屏東市○○里○○鄰○○街○○○巷○
○號之2 李春財 男41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住台東縣台東市○○里○鄰○○路○段○○巷
○○弄○○號甲○○男31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住彰化縣田尾鄉溪畔村2鄰溪畔巷147弄22
號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98年7月16日所為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漏寫,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主文欄下關於附表七編號1至6及附表九編號1至15部分,於所犯罪名、宣告刑欄之記載,均應分別增加「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玖字。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另基於同一法理,如刑事判決有文字漏寫,其漏寫之補充記載不影響判決本旨,自得參照上述規定加以補充記載。
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主文欄關於附表七編號1至6及附表九編號1至15部分,於所犯罪名、宣告刑欄之記載,均漏未依刑法第9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宣告應於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顯係漏寫,揆諸前開說明,應予以更正如主文所示。
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林靜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劉千瑄中華民國98年12月28日附表七:高旭合、孫志忠、宋味娥、田玉璽、 茵佳哈婷 論罪科
刑表┌──┬────────┬────────────┬───────────────┐│編號│被告│犯罪事實│所犯罪名、宣告刑│├──┼────────┼────────────┼───────────────┤│1│高旭合(係持志總│基於共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公司行政部副理)│人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 陸萬 ││││,共同以如事實欄所載詐欺│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手段,詐取如附表一所示之│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印尼籍看護工財物之行為。│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2│孫志忠(係持志總│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公司服務部課長)││,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3│宋味娥(係持志總│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公司業務部課長)││,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4│田玉璽(係 青華公 │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司課長)││,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陸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5│茵佳(係持志總公│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司翻譯)││,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捐國庫貳拾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6│哈婷(係持志總公│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司翻譯)││,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捐國庫貳拾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附表九:李貴琴、徐春玉、林玥吟、劉秀美、王錫蘭、蕭玲淑、
甲○○、張惠鳳、李春財、曾澤民、王俊智、黃杜德、陳惠那、邱發榮、黃鈴君、丙○○、乙○○論罪科刑表┌──┬────────┬────────────┬───────────────┐│編號│被告│犯罪事實│所犯罪名、宣告刑│├──┼────────┼────────────┼───────────────┤│1│李貴琴(係 尚華公 │基於共同意圖為自己或第│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司課長)│三人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絡,共同以如事實欄所載詐│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欺手段,詐取如附表一所示│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之印尼籍看護工財物之行為│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2│徐春玉(係 志華公 │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3│林玥吟(係 萬華公 │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4│劉秀美(係 瑞華公 │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5│王錫蘭(係瑞華國│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際公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6│蕭玲淑(係嘉華國│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際公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7│甲○○(嘉華國際│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公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8│張惠鳳(蕙華國際│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公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9│李春財(蕙華台東│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分公司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0│曾澤民(青華桃園│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分公司法務)││,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1│王俊智(葆華國際│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公司翻譯)││,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貳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2│黃杜德(志華公司│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副理)││,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參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3│陳惠那(瑞華公司│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副理)││,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參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4│邱發榮(葆華公司│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副理)││,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參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5│黃鈴君(蕙華台東│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分公司副理)││,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捐國│││││庫肆萬元,並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捌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16│丙○○(青華公司│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17│乙○○(青華公司│同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課長)││,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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