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7年上易字第18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5月02日
裁判案由:妨害名譽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上易字第188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祐格上列上訴人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981號,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35687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與起訴有同一效力)意旨略以:被告陳祐格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附件所示時間,在其址設新北市○○區○○街○號2樓住處,以電腦連結網際網路後,登入附件所示網站並刊登如附件所示內容,致足以貶損告訴人 江榮 原之名譽;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
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公訴人認被告涉有前揭公然侮辱罪嫌,無非係以被告陳祐格於偵查中之供述、附件編號1至10(即附表編號1至15所示文章)網頁翻拍畫面,為其主要論據,並補充略以:
㈠「言論自由」概念下之「評論意見」是否是「適當」,仍應
加以規制。而個人之評論意見,雖隨各人之價值觀而有不同看法,無一定之判斷標準,然仍應遵循法律及就事論事之原則,以所認為之事實為依據,加以論證是非,可為正面評價,亦可為負面評價,依各人的自由意志選擇,做道德上的非難或讚揚,但並非隨意依個人喜好,任意混入個人感情,表示純主觀的厭惡喜好,若係以不堪、不雅之詞語而為情緒性之謾罵,則得認為其已喪失評論之適當性,亦不具阻卻違法之要件。是以,在社會日常生活中,固應對於他人不友善之作為或言論存有一定程度之容忍,惟仍不能強令他人忍受逾越合理範圍之侵害言論。再按「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直接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而言。又語言文字本有其多義性,公開之語言文字,更兼具溝通觀念、針貶評論、型塑價值之功能,因而公開語言文字之闡釋,勢難偏離社會通念所習知之意義,其經作者主動推敲、刻意擇用,亦應由為文者於可得預期範圍內擔負文字多義所生之責任。「絕香─神奇食用植物消臭論壇」、「龍結四海」等論壇係提供不特定網路使用者透過網際網路連結後,得以自由瀏覽、觀看並發表文字內容,自符合刑法上「公然」之要件。而被告所發表之「騙子」、「 老千 」、「人渣」等文字內容,依一般社會大眾之普遍認知,顯然分別係指利用手段欺騙別人的人、賭場裡專門使詐騙錢的人、對社會敗類的鄙稱等足以貶損人格之意義,致使他人之精神及心理感受難堪或不快,實屬侮辱性言詞甚明,參以被告與告訴人同為肥皂製造業者一情,為其所自承,則被告於原審判決附表所示之時間,於不同論壇上密集發表批評告訴人為「騙子」、「老千」、「人渣」及其他負面價值評論之用語之文章,雖均屬其言論自由權利之行使,然依其對 阿原 公司涉訟事件刻意於網路上以不同之身分密集為負面評價之評論方式,顯有同業競爭之惡意,超過一般社會大眾對於言論自由保障之合理期待,難認其評論合理而適當。足認被告發表批評告訴人為「騙子」、「老千」、「人渣」及其他負面評價用語之文章,應係侮辱言論,足以減損告訴人之聲譽。被告辯稱其係對告訴人之行為及阿原公司涉訟事件為評論,並非惡意侮辱告訴人云云,並不可採等語(見卷附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請上字第590號上訴書)。㈡公訴人於論告時另援引告訴代理人主張略以:①被告稱阿原
肥皂商品標示不實、違反商品標示法、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被告已經多次陳情,經主管機關查明後,亦均無任何違法;②被告刊登文章表示阿原詐欺消費者,但經被告申告指阿原犯詐欺罪後,也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被告貼文根據之事實有誤;③評論的事實無論對錯都可以讓社會公斷,但是不能在文章中使用直接侮辱性的言詞。被告使用的用語已屬直接侮辱性言詞,如果這樣的行為不構成公然侮辱,那將來我們可以怎樣寫文章?如果判決被告無罪,以後社會大眾按照這樣的方式寫文章也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社會秩序就無以維持。言論自由無須使用侮辱性言詞一樣可以表達意見,被告所為已涉侮辱告訴人之人格等語。
四、訊據被告固不否認有於附表編號1至15所示時間,在「絕香─神奇食用植物消臭論壇」、「龍結四海」等網路論壇刊登如附表編號1至15所示內容之文章,惟堅決否認有何公然侮辱之犯行,辯稱:①我刊登文章的用意是向社會大眾揭發阿原所公開發表的東西是不實在的。例如它是使用橄欖渣油(olivepomaceoil)並非橄欖油,卻不願修正標示為橄欖渣油,這顯然是一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②有關阿原肥皂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的新聞資料,我在刊登附表所示文章時,雖沒有緩起訴處分書,但都有按照媒體報導或阿原自己網站上的資料評論。請詳查我刊登的全篇文章,均非憑空杜撰。③我刊登「騙子」、「騙子阿原」、「阿原騙子」、「老千」等內容,是因為阿原肥皂沒有工廠登記證,卻把舊的登記證貼在、印刷在商品上面;不按事實標示使用橄欖渣油(olivepomaceoil),這都是欺騙消費者。上開用語都是描述阿原肥皂言行不一致的事實所為評論。④至於「人渣」的用語並不是直接罵告訴人,而是告訴人稱橄欖渣油(olivepomaceoil)也是橄欖油,我才說是不是可以說人渣也是人?說明阿原上開的解釋邏輯是不通的。
五、經查,被告於附表編號1至15所示之時間,在不特定人均得瀏覽之「絕香─神奇食用植物消臭論壇」、「龍結四海」等網路論壇,分別以「U2Admin」、「大鳥」等名稱,刊登如附表編號1至15所示批評告訴人 江榮原 (江榮原為阿原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阿原公司】之創辦人及負責人,該公司以生產、銷售手工皂聞名)之文章,文章內容確有使用「騙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1至7)、「老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7)、「牛皮吹爆」、「吹牛」(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8)、「自作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6)、「人渣」「欺騙」(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9、10)等用語於附表所示文章中指涉告訴人之事實,業據被告自承在卷(見偵查卷第103頁至第104頁、原審簡上卷第106頁、第133頁),復有「絕香─神奇食用植物消臭論壇」、「龍結四海」網頁列印資料
1份(即【告證8】至【告證18】,見偵查卷第72頁至第96頁)可以佐證,被告公然使用上開表達負面價值判斷之言詞於附表各編號文章當中之事實,首堪認定。
六、惟按:㈠價值判斷言論之內容雖具有貶抑性,且足以傷害其評論對象
在社會上被賦予的評價之主觀感受,但不當然就該當刑法第
309條之公然「侮辱」要件。這是因為公然「侮辱」罪所保護的名譽法益,並不是個人對自己名譽的主觀感情,亦不是欺世盜名之徒的社會風評,否則因遭受冤屈受人誤解者,豈非無名譽法益可受保護?公然侮辱罪所保護的法益,乃是因為任何人都無法單憑其本身能力在社會獨立生活,必須仰賴人際彼此的承認關係,始能達成,也因此才必須保障由人的尊嚴所要求,據以使個人得據以建立個人獨立性的承認關係,而保護個人經營社會群體生活的人格法益。因此,侮辱中所傳達的價值判斷必須是彰顯出對他人應有尊重的蔑視,否定其人格尊嚴,始足以該當(參見 許澤天 ,刑法各論㈡人格法益篇,第252頁以下)。一個人有維護良好聲譽不受不實事實抹黑的權利,卻沒有「欺世盜名」的權利。「名譽」本即構築在事實之上,是以,陳述真實之事的言論,尚不該當侵害名譽,法律沒有理由處罰說實話的人,若說「真實言論」會毀損名譽,應該祇能解釋成上述所謂的「名譽感情」(內部名譽),而這種名譽感情,充其量祇是「個人擁有較佳聲譽的主觀願望」的反射利益,並無理由當然成為法律上可以主張的「權利」(刑法保護的法益)(參見本院101年度上易字第385號刑事判決意旨)。因此,是否構成侮辱,並非單從被害人的主觀感受判斷,亦非以行為人主觀感受判斷,而必須從陳述內容的字義出發,無偏頗地審酌個案所有情節,探討陳述的客觀意涵、脈絡,評論所據的事實以及評論與該事實有無緊密關聯性,以判斷該陳述內容是否已落入「侮辱」範疇,或縱係侮辱,仍屬善意、適當之評論,而不應以刑罰處罰。
㈡又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行為人之評論所據的事實以
及評論與該事實有無緊密關聯性,及其是否善意、適當之判斷,其實定法上之依據則為立法者於刑法第311條所設「善意發表言論」之4款阻卻違法事由。其中,刑法第311條第
3款「針對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與被告本案所涉公然侮辱罪得否阻卻違法至為相關。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指依該事實之性質,在客觀上係可接受公眾評論者,如國家或地方之政事、政治人物之言行、公務員執行職務之行為、與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公眾利益有關之事件等。又所謂「適當之評論」,指個人基於其價值判斷,提出其主觀之評論意見,至於評論所用之語言、文字是否適當,並非一概而論,而應斟酌被告為此言論之心態、當時客觀之情狀、該語言、文字與評論之對象間是否有合理連結為斷。又本條免罰事由之前提,須「以善意發表言論」,然對人主觀之評論意見,除了正面之評價外,負面的評價亦所在多有,對被評論人而言,如認為該負面評價使其名譽受損,自難認為評論之人係善意發表言論,故所謂「善意」與否自非以被評論人名譽是否受損、評論人是否意在使被評論人名譽受損為判斷之依據,而仍應以其評論客觀上是否適當為判斷之依據。如評論人係對被評論人之言行為適當合理之評論,縱其意在使被評論人接受此負面評價,亦難認係非善意發表言論。評論對象如為公眾人物或具重大公益性之事件時,更應慎重審酌有無上揭合理評論原則之適用,以賦予此類言論更大之容許空間,且縱使批評內容用詞遣字尖酸刻薄,足令被批評者感到不快或影響其名譽,惟合理評論原則尚非著眼表意人之評論或意見表達採取何種詞彙,而係著重於言論議題之內容,除表達出發言者對系爭議題之強烈關心外,亦可能使受話者從漠不關心轉為願意傾聽之態度,而使非主流意見得與主流意見相互抗衡,進而使公眾得以判斷何類意見方為社會信賴、接受,其中評論之適當與否,將因多元民主社會對各種價值判斷均予以包容,並藉由言論自由市場機制,使真理越辯越明,達到去蕪存菁之效果,從而,若行為人非以毀損受評論人之名譽為唯一目的,而兼有維護公共利益之時,應認該類評論已符合「善意」之要件。此外,若已引用相關事實,亦有真正惡意原則之適用,行為人並負相當查證義務,並參酌行為人是否已併陳其依據由閱聽人判斷其信度以定之。
㈢此外,由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行為人之陳述如有多種涵義
及解釋可能,如有可認為不成立侮辱的合理依據,就應為有利言論自由保障之判斷。至於是否已達此程度,應從陳述內容的字義出發,以一個一般人、無偏頗的角度,審酌全案所有情節(當地習慣、個人關係、社會地位、年齡等),而應探討陳述之客觀意涵,予以判斷,並與單純言語缺乏禮貌、不得體之言語相區別。又是否屬於足以貶損他人評價的侮辱行為,應參酌行為人的動機、目的、智識程度、慣用的語言、當時所受的刺激、所為的用語、語氣、內容及連接的前後文句綜合觀之,不得以隻言片語而斷章取義。
七、經查,被告雖使用「騙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
1至7)、「老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7)、「牛皮吹爆」、「吹牛」(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8)、「自作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6)、「人渣」、「欺騙」(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9、10)、「你這樣做法,和大統頂新的黑心,有什麼兩樣?請問你能留給子孫怎樣的遺照?」、「奉勸阿原你就認了自己的黑心錯誤」等語(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9)於附表各編號所示文章中。此等用語均屬負面評價。惟是否成立侮辱,除解析其用語是否直接損及人格尊嚴外,尚須視其使用之脈絡,確定被告是否單以侮辱告訴人為其目的而發表言論,另再審究是否存有對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評論之阻卻違法事由。就此,倘其發言脈絡連結至特定事實,則應審查該事實是否可受公評之事、該用語與評論事件之關聯性,以定行為人是否善意、該評論是否逾越適當範疇。茲就被告所為如附表編號1至15言論,分類說明如次。
八、附表編號1至9、11所示文章,被告或指涉江榮原「阿原公司以「無營業登記之地下工廠生產產品」(附表編號1、2、5)、以代工廠生產產品(附表編號3、4);或以自家產品對比阿原公司產品方式,批評阿原公司產品(附表編號
6);有關庫存、針對相關新聞之回應說明不實(附表編號
7至9),就其主觀上認知告訴人在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工廠生產肥皂、商品黏貼不實標籤、使用橄欖渣油為原料等情,以「騙子」、「老千」等負面評價用語部分:
㈠查告訴人江榮原為阿原公司之創辦人及負責人,該公司以生
產、銷售手工皂聞名;被告陳祐格則為亦有生產手工皂之祐圖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祐圖公司)負責人等節,為被告及告訴人所不爭執,復有阿原公司及祐圖公司之公司基本資料在卷可參(見偵查卷第70頁、第71頁);另阿原公司設置位於新北市○○區○○路0段00號之心平安園區、位於新北市金山區下六股66之1號之金山廠,於105年9月20日、10
5年9月30日,先後遭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稽查及搜索,並查扣肥皂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及相關作業文書,嗣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認上址金山廠並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告訴人卻仍在該處製造肥皂及在成品上黏貼載有合格工廠號(即阿原公司已歇業之紅樹林廠工廠號)之標籤,而認告訴人涉有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同法第27條第1項之未領有工廠登記證而製造化粧品、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於106年5月15日對告訴人為緩起訴處分,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命令發回續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年度偵續字第220號偵查後,仍認江榮原與共犯均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第1項、同法第27條第1項之未領有工廠登記證而製造化粧品罪、刑法第216條、同法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被告阿原公司則應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第3項論處,惟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間均為2年,其中,被告江榮原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1年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款項800萬元等情,亦有被告提出之聯合新聞網網路新聞列印資料及卷附原審法院依職權調閱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5年度偵字第13603號、第1605
7號緩起訴處分書、告訴人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處分書、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6年度偵續字第220號緩起訴處分書在卷可佐(見簡上卷第35頁至第36頁、第87頁至第93頁;本院卷)。㈡觀諸①附表編號1至5所示文章內容,被告或引用關於上述
事件之網路新聞報導(即附表編號1、2所示文章),或提出其本身購買阿原公司產品之照片及根據產品標示查得之製造商(比歐化學有限公司)資料(即附表編號3、4所示文章),再對上述告訴人經營之阿原公司在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工廠生產肥皂及黏貼不實標籤一事發表個人意見;②附表編號6所示文章,被告係針對阿原公司使用橄欖渣油為原料(詳後述)一事為評論,並以產品照片比較論述祐圖公司商品「絕香皂」與阿原公司商品「綠豆薏仁皂」間之日期標示方式及包裝優劣;③附表編號7至9所示被告於同日發表之文章,則係先引用阿原公司針對上述遭搜索事件及公司存貨之說明,再提出其個人對阿原公司所稱庫存數量之質疑;④附表編號11所示文章,係被告引用阿原肥皂部落格於98年5月29日刊登之文章,再加註上述橄欖渣油、工廠登記等事件予以反諷,堪認被告於上揭文章中均係本於具體之事件而為評論指摘。被告上揭言詞之脈絡,均係指向告訴人之經營行為;而阿原公司為知名手工皂商,該公司生產商品之廠房是否合法及所用原料與消費者權益息息相關,可認事關公益,自屬可受公評之事。被告就上開與公共利益有關之可受公評之事,本於其所認知之具體事實,發表其個人主觀之評論,其評論所連結之具體事實,並非空穴來風或捏造,難認有何真正惡意;況就所據事實基於不同觀察角度,或有不同之觀點及評價面向,然其於評論之際亦有一併引用網路新聞、產品照片、阿原公司說法等資料,顯係欲使閱覽大眾自由判斷其評論是否持平公允。又其於文章脈絡中所使用之「騙子」、「老千」等措詞,其本意係「騙子」、「老千」分別係指利用手段欺騙別人的人及賭場裡專門使詐騙錢的人(見簡上卷第15頁、第23頁所附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解釋),對照告訴人經營行為,或許過於激烈,但用以指摘告訴人在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工廠生產肥皂、商品黏貼不實標籤(業經緩起訴處分)、使用橄欖渣油為原料(經被告申告告訴人涉犯詐欺罪,惟經檢察官以其購買時主觀上已知其情,並未因詐術陷於錯誤而就告訴人處分不起訴)等經營行為加以負面評價,認告訴人表裏不一致,消費者不明究理,被告從其觀察角度就此等表見事實加以負面評斷,應認係就可受公評事項而表達其主觀意見之適當評論。是被告所為「騙子」、「老千」等負面評價用語雖讓告訴人感到不快,但究非杜撰告訴人子虛烏有之事,或毫無意義的謾罵,且非以損害告訴人之名譽為唯一之目的,亦與其所描述之告訴人經營行為緊密關聯,尚在合理、適當範疇之內,而得阻卻違法。
九、附表編號10、12、13所示文章所使用之「自作孽」、「牛皮吹爆」、「吹牛」等用詞,整體觀之,則僅屬用語品味層次問題,不該當侮辱要件:
㈠觀諸附表編號10所示文章全文「不是公告供貨充裕?除了免
管制的洗衣皂,全部缺貨,真的情何以堪?這叫自作孽~!」,其中「自作孽」一詞意思為「自己所造的惡孽」(出自書經太甲中篇,原文為「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見簡上卷第161頁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解釋);另附表編號12、13所示文章中「6億牛皮吹爆的阿原~!」、「多年以前介紹一個朋友給香港朋友認識,事後香港朋友告訴我:你那個朋友根本什麼都不懂就因為賺了倆錢,就變成什麼都懂。阿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不過阿原絕對有他的長處,那就是─會吹,貧血。…阿原謊話越說越多,沒有一個兜得攏的。」等內容,其中「牛皮」意思為「比喻不實在的話」、「吹牛」意思為「誇口、說大話」(見簡上卷第163頁、第165頁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解釋),上揭「自作孽」、「牛皮吹爆」、「吹牛」等用詞,依社會一般通念尚非足以損及人格尊嚴之粗鄙侮謾辱罵之詞,尚難認有侮蔑告訴人以貶抑其在社會上客觀存在之人格或地位之情形。
㈡況被告所發表如附表編號10、12、13所示文章內容,分別係
針對阿原公司遭搜索查封商品後之存貨情形(即延續附表編號7至9所示文章之論述)及阿原公司營業額發表個人意見,其上揭言詞之脈絡,均係指向告訴人有關阿原公司存貨及營業額誇大之具體之事實有所指摘、評論,此部分尚與產品品質之消費者權益較無直接關聯,然與「阿原公司」所營造之大廠品牌形象則較具關聯性,仍非無關公益,仍屬可受公評之事。被告就上開與公共利益有關之可受公評之事,本於其所認知之具體事實,發表其個人主觀之評論,其評論所連結之具體事實,並非空穴來風或捏造,難認有何真正惡意;況就所據事實基於不同觀察角度,或有不同之觀點及評價面向,然其於評論之際亦有一併引用阿原公司說法之資料,顯係欲使閱覽大眾自由判斷其評論是否持平公允,縱認其使用之「自作孽」、「牛皮吹爆」、「吹牛」等用詞,對照告訴人經營行為以及包裝阿原公司之行銷手法,或許過於激烈,但與其主題仍具緊密關聯性,同前理由,仍應認符合就可受公評事項而表達其主觀意見之適當評論。
十、被告於附表編號14、15所示文章,雖使用落入貶抑人格尊嚴之嫌疑用語--「人渣」,惟查:
㈠依被告於附表編號14、15所示文章使用該用語之脈絡,並非
以此直指告訴人,而係用以佐證自己的主張,也就是阿原公司將「橄欖油」等同「橄欖渣油」之辯解。此觀被告前曾以阿原工作室所生產之手工皂,原料為橄欖渣油(OLIVEPOMACEOIL)而非橄欖油(OLIVEOIL),卻在商品標籤上標示成分為橄欖油,復提出英文油品進貨單澄清油品不含重金屬,能使用在化妝品上,認告訴人涉嫌詐欺消費者,進而於105年10月間向媒體舉發,並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詐欺告訴,該案經檢察官偵查後,認阿原公司所使用之橄欖油桶上確係記載「OLIVEPOMACEOIL」,告訴人於該案偵查中亦不否認此節,僅主張:在加工上,並無要求手工皂業者需使用橄欖油的哪個部分,橄欖油的分級是世界各國有不同分類,不管是初榨橄欖油或是橄欖渣油,在加工上統稱為橄欖油等節,有三立新聞網網路新聞、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13603號不起訴處分書各1份在卷可參(見偵查卷第133頁至第135頁、簡上卷第95頁至第96頁),而觀諸附表編號14、15所示被告發表之文章內容,顯係在針對上述事實,發表個人主觀之評論。
㈡再細譯附表編號14、15所示文章之前後脈絡,被告始終不認
同告訴人有關「橄欖渣油可統稱為橄欖油」之說法,此一爭點原本即可能存在不同觀點,見仁見智。被告遂以人為例反諷告訴人,此由其全文為「人渣VS橄欖渣─阿原的欺騙邏輯。雖然阿原的6億和10萬個肥皂,是花錢請TVBS吹出來的,但怎說也是做肥皂賣肥皂的人,他的肥皂再怎不入流,好歹還是〔皂〕,所以阿原不會不懂什麼是〔olivepomaceoil橄欖渣油〕?什麼是〔oliveoil橄欖油〕。按正規英文說法olivepomaceoil應該是pomaceoilofolive,也就是橄欖果渣的油,不但製程絕對和橄欖油不同,就連名稱也完全不同,這絕對不能說政府規範得清楚不清楚。簡單舉例。如果橄欖渣=橄欖,那麼如果有人說阿原是人渣,阿原應該很高興,因為按照阿原的邏輯,阿原是人渣=阿原是人,不是畜生當然阿原要很高興,阿原這樣對嗎?」即明,是從整體文義加以觀察,並依社會一般人對於語言使用之認知,被告上開用語係用以佐證其論述,所為評論與評論事項具緊密關聯性,並非以之直指告訴人貶抑其人格尊嚴為目的。縱告訴人或有不同解讀,惟依其用語之上下文義脈絡,倘有多種意涵,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仍要求本院採取有利被告意涵之解釋。則被告或許用詞辛辣,然與其欲批評之事實相關,並非直接指涉告訴人而貶抑其人格難認「侮辱」;縱認係侮辱,仍屬於適當評論之範疇,而得阻卻違法,尚未逾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範疇,不得以公然侮辱罪相繩。
十一、至被告另以「你這樣做法,和大統頂新的黑心,有什麼兩樣?請問你能留給子孫怎樣的遺照?」、「奉勸阿原你就認了自己的黑心錯誤」等語批評告訴人,除從經營之客觀面事實外,亦批評告訴人之人格。然阿原公司製造商品之原料屬可受公評之事,業如前述,被告就上開與公共利益有關之可受公評之事,本於具體之事實,發表其個人主觀之適當評論,縱係侮辱亦得阻卻違法。
十二、至從附表編號6被告以「絕香皂」與「阿原肥皂」之對比,及被告為亦有生產手工皂之祐圖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祐圖公司)負責人等節觀之,被告所為或不無出於同業競爭之動機,惟有關評論是否善意,而應按前揭審查標準定之,尚與是否亦出於同業競爭之動機無關。
十三、公訴人又以:評論的事實無論對錯都可以讓社會公斷,但是不能在文章中使用直接侮辱性的言詞。被告使用的用語已屬直接侮辱性言詞,逾越社會通念可以接受的「適當」範圍。如果這樣的行為不構成公然侮辱,那將來可以想見社會秩序就無以維持。無須使用侮辱性言詞一樣可以表達意見,行使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被告所為評論已涉侮辱告訴人之人格等語。惟以最有效之語言表意,原本就是言論自由的核心範圍,而語言、文字之選用,本來除了客觀意思之傳達溝通外,還有情感表述的成分在內,「有力的表述,未必是文雅的」。因此,在判斷某種評論是否「合理」或「適當」,並不是在審查評論或意見的表達是否選擇了適當的字眼或形容詞,否則無異於將言論品味是否妥當,交予刑事庭法官判斷、審查,勢將導致以刑罰箝制重要公共議題討論活潑性之惡果,較之於忍受他人欠缺品味之攻訐言論,其弊更烈,亦非刑法設有公然侮辱罪之目的,並不可採。
肆、維持原判決及駁回上訴之理由
一、原審依調查證據所得,綜合全案辯論意旨,以被告所涉上開罪嫌,尚屬無法證明,而為被告無罪之諭知,雖其理由構成與本院並非全然相同,然結論並無二致,依法洵無不合,應予維持。
二、檢察官循告訴人之請求,以前揭意旨提起本件上訴,略以:被告係本於同業競爭之惡意,以「騙子」、「老千」、「人渣」等依一般社會大眾之普遍認知,指涉利用手段欺騙別人的人、賭場裡專門使詐騙錢的人、對社會敗類的鄙稱等足以貶損人格之意義,致使他人之精神及心理感受難堪或不快等逾越適當合理範圍實屬侮辱性言詞,公然侮辱告訴人;被告有關阿原肥皂不法云云,經主管機關查證後已確認並無不法等語。惟檢察官上訴理由所指,均經論駁說明如前,檢察官僅就卷內證據取捨、價值判斷、法律適用持相異之評價而提起上訴,並未舉出其他積極證據,使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所提前揭上訴理由,顯非有理,均不影響本院之認定。
是檢察官之上訴難認有理由,應予以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由檢察官黃冠運、林殷正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經檢察官俞秀端到庭實行公訴。
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曾淑華
法官王美玲法官許辰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陳淑婷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附表:
┌──┬───────┬───────┬──────────────────────────┐│編號│刊登時間│刊登論壇│刊登文章內容(『』內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認定之公然侮│││││辱內容)│├──┼───────┼───────┼──────────────────────────┤│1│105年9月22日│絕香─神奇食用│『果然騙子~我很少罵錯人』,│││上午11時50分│植物消臭論壇│人往往有個直覺,我的直覺對於騙子是特別靈敏!││││(http://www.u│關於『阿原我是評論最多,也公開的說他在欺騙消費者,現││││2beyoung.com/│在可以指著鼻子說他是騙子』,看看一些網路報導:││││forum/index.ph│││││p)│http://news.tvbs.com.tw/other/37643│││││這是花錢買TVBS報導的。節錄內容:│││││因為發願而創業,回想草創的艱辛,問他什麼最辛苦?阿原│││││語出驚人的說,其實是政府機關的法令,因為才創業第2年│││││,他們就被檢舉是地下工廠。│││││江榮原:「有個科員就問我啦,這裡環境真好、真開闊,你│││││們都停車停這邊啊,我說對啊對啊,我們都停車停這邊,我│││││們藥草也在這邊晒,他就緊接著就問,所以這一塊的空間都│││││是你們在使用的囉,我說對啊,都是我們在用的啊,他就說│││││,好,那我就告訴你啦,你的總使用面積超過50平方米,然│││││後你沒有設立工廠登記證,那你這就是地下工廠了。」│││││面對地下工廠指控,阿原肥皂停工2個月,他們認真思考設│││││廠,於是掏出所有積蓄,而這樣的玩笑,至今仍然沒有法令│││││,可以協助代表臺灣走向國際的手工業,阿原說,面對危機│││││,就是人格。││││││││││明顯〔面對地下工廠指控,阿原肥皂停工2個月,他們認真│││││思考設廠,於是掏出所有積蓄〕這句話誘導消費者阿原最後│││││登記工廠了。││││││││││http://www.setn.com/News.aspx7NewsID:183743│││││形象再挫!「阿原肥皂」年收6億惹議恐失消費者信任│││││2016/09/2207:22:00三立新聞│││││記者 張弦 、 花振森 /台北報導│││││主打天然的手工皂,讓「阿原肥皂」從草創時期只有4位員│││││工,到現在版圖擴及海內外,超過500個據點,年營收直逼│││││6億元,但卻也波折不斷,尤其2013年遭標檢局指控精油濃│││││度不純,一度重創形象,最後證實烏龍一場,如今再度爆出│││││工廠疑似沒有營業登記,也再掀爭議。│││││一塊塊的阿原肥皂,初期一個月大概只做四百到六百個,現│││││在每個月平均產出可是超過10萬個。阿原創辦人江榮原:「│││││藥材有106種,我們使用的複方精油,也高達50幾種。」│││││他就是創辦人江榮原,2005年從金山起家,和兩個弟弟一起│││││打造手工皂王國,從第一年營業額只有130萬,短短10年間│││││,年營收直逼6億,光在台灣的營業據點就多達356個。版│││││圖甚至擴展海外,中國、香港、日本、新加坡等,總共195│││││個據點。│││││從肥皂一路發展出從頭到腳,大約有200項的產品,但現在│││││卻傳出工廠沒有營業登記證,也讓不少消費者難免擔心。民│││││眾:「就是沒有營業登記,會怕啊,怕是不好的」、「當然│││││不敢買啊,因為我們可能不知道它的原料,是好還是壞啊。│││││」│││││2013年甚至因為這瓶檜木精油被標檢局點名,成份分布不一│││││致,一度重挫商譽。阿原總經理 江榮華 (2013.11.20):「│││││有一些懷疑不相信,可能要阿原這邊能夠下架,甚至有一些│││││要退貨,我們也直接到了標檢局跟他們做求證,那他們確實│││││也承認,他們的比對不是這樣的用法。」│││││僅管事後證明烏龍一場,但這回又因為工廠登記證爭議鬧上│││││版面,也再度考驗阿原這塊自創品牌。││││││││││而實際上阿原一直沒有取得工廠登記,『這就是騙子行為』│││││!阿原還喊冤說〔至今仍然沒有法令,可以協助代表臺灣走│││││向國際的手工業〕,不依法登記工廠,憑什麼要政府協助走│││││向國際?│││││『一個玩弄文字詭辯的騙子』,用盡各種廣告手法,欺騙消│││││費者我『這不是騙子請問是什麼』?幾年啦?6億營業額竟│││││然捨不得登記工廠?不是善待員工?怎會讓員工檢舉?騙子│││││果然是騙子~!│├──┼───────┼───────┼──────────────────────────┤│2│105年9月22日│同上│轉載聯合報│││下午1時59分││遭員工檢舉沒工廠營業登記阿原肥皂回應了│││││0000-00-0000:47經濟日報記者 葉卉軒 /即時報導│││││阿原手工肥皂遭員工檢舉沒有申請工廠營業登記,目前已遭│││││新北市經發局查封一事。對此,阿原工作室也在今天上午發│││││出正式聲明表示「僅為部分商品查封,非工廠查封」。│││││阿原工作室表示,旗下的心平安物流區,以物流倉儲為主要│││││用途,應無須工廠登記,然而其中,有一區域僅為生產完成│││││後的肥皂儲放區,但該區域被認為可能有加工行為,主管機│││││關因而關切需要工廠登記,此為「認知上的差異」,已配合│││││主管機關進行相關問題的釐清。│││││阿原工作室也強調,創辦人江榮原創業12年來初心不變,一│││││步一腳印,一直秉持製造良善生活品的精神,旗下製造的所│││││有產品,皆有獲得SGS安全檢驗,請消費者安心。│││││此外‧對於三立新聞報導提及阿原代工各大企業贈禮一事,│││││阿原工作室也喊冤,他們表示其內容有誤,阿原與企業的贈│││││禮皆為聯名合作,代表著阿原對品牌的絕對負責,並非代工│││││(OEM)業務。│││││根據了解,阿原手工肥皂經查該公司登記為「阿原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但位於○○區○○路○段○○號1、2樓及金│││││山區六股里的工廠均無工廠登記,而目前除新北市經發局已│││││著手介入調查外,且因攸關民生案件,衛生局並已先將廠內│││││有疑慮產品全數封存,同時調查局也接手調查了。│││││=================================================│││││〔遭員工檢舉〕當然是現職員工檢舉,也一定是非登記廠區│││││生產,才可能驚動調查局,也才可能查封產品,這需要辯解│││││嗎?越描越黑!│││││再者〔生產完成後的肥皂儲放區〕100%是屬於工廠範圍,不│││││要裝瘋賣傻假裝無辜!就是看不起這樣的欺騙手法,死不認│││││錯~!│││││OEM和聯合品牌的標示完全不同,依法OEM商品也必須標示│││││生產廠,因為品牌公司並沒有生產肥皂的許可登記,依法不│││││能銷售,也不能用任何法人名義贈送,所以產品必須標示生│││││產廠名稱。聯合品牌都是關聯性產品,例如化粧品公司,保│││││養品公司,或者刮鬍刀公司。也涉及到雙方品牌利益,標示│││││不可能註明生產廠,所以『阿原也不要裝傻,把世人當呆子│││││欺騙』,6億元營業額,不會連標示規矩都不懂吧?│├──┼───────┼───────┼──────────────────────────┤│3│105年9月25日│同上│『阿原騙子還偽造文書,商品標示不符』,證據在這裡,│││下午3時5分││(PCHOME購物清單、發票、交易明細、阿原綠豆薏仁皂、檸│││││檬洗頭水標示說明之圖片3張)│││││昨天在PCHome買的,肥皂不是委外製作,工廠地址是已經在│││││去年1月31日到期作廢的舊廠,工廠登記字號是同時作廢的│││││字號,拿已經作廢字號使用,偽造公文書,也是標示不實。│││││阿原洗頭水其實是別人可以發的貼標ODM商品,也就是阿原│││││再扒消費者一層皮的商品,他只是過手販賣撈一手而已!阿│││││原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欺騙,自有公論~│├──┼───────┼───────┼──────────────────────────┤│4│105年9月25日│同上│看看洗髮水代工廠網站資料:│││下午3時12分││比歐化學有限公司BIOCHEMICALCO.,LTD│││││『100%化學製品,阿原不用化學原料穿梆啦~!就是騙子~│││││!』│├──┼───────┼───────┼──────────────────────────┤│5│105年9月27日│同上│為什麼我說阿原是賣肥皂的小販?『為什麼我說阿原是騙子│││下午12時40分││?道理很簡單,就是行事風格』,這是與生具來的人格特質│││││,說真的非常難改變,希望這次的教訓,讓他有浴火重生的│││││真心改變。│││││阿原是廣告人出身,不敢說廣告一定騙,至少廣告不可能說│││││實話,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阿原初創,曾經給檢舉無照生│││││產,後來可能經歷免工廠登記和申請工廠登記的過程,所以│││││阿原非常清楚申請工廠登記的程序和時間,通常謹慎一點的│││││人,申請第二次的工廠登記,都會把時間多預計半年,以免│││││突發狀況成為無照生產。│││││所以在阿原舊廠提出廢照當時,就應該備妥新廠的全部證照│││││,否則就要設法維持舊照不被廢止,很遺憾的是,他自認為│││││為新北市甚至國家賺了不少錢,認為自己是大咖,政府不會│││││找他麻煩,確實我們政府非常顢頇,也或許拿了好處睜一眼│││││閉一眼,絕對不主動稽查,因為政府掌握了阿原全部資料,│││││月產10萬塊,舊照廢了,沒有新照,絕對非法生產,政府不│││││可能不知道,但一年多銷貨發票,怎可能沒有工廠登記。│││││不幸的是,阿原讓他口裡待如手足的員工出賣,應該是拍了│││││生產的影片,捅到了衛生局,這下想包庇都沒辦法,因為衛│││││生局人力不足,只有按規章請求調查局支援,那麼問題更大│││││,因為調查局是司法單位,衛生局是行政單位互不隸屬,所│││││以沒有一個單位敢徇私包庇。│││││如果說只是偶發事件失控造成兩三個月無照生產‧相信沒什│││││麼大不了,但從104年1月31日至今都無照,這20個月,│││││就算是廢照後再重新申請也早該核准了,為什麼至今仍然沒│││││有生產許可?│││││說穿了阿原捨不得花錢再續租就差房,可能和房東搞翻了,│││││這就是做人失敗,逼得房東使出殺手鐧但也沒道理20個月申│││││請不下來,唯一解釋就是自認大咖,政府拿他沒辦法。│││││再有就是為什麼要使用舊標籤?舊的廠址勉強說得過去,舊│││││的工廠登記證字號就涉及偽造公文書,如果是我,一定重新│││││印刷新地址標籤,不印工廠登記字號,不會讓自己攬到更多│││││罪名,難道他不懂法也沒有法務專員和法律顧問?│││││現在換成我,我也不知道要怎收場,因為法律沒有非常仔細│││││的規範,事情要大可以很大,但阿原無照20多個月絕對小不│││││了,平常囂張跋扈得罪人太多,捅他的人不在少數,後續演│││││變,可能阿原就會無法翻身,這就是不誠信做生意的下場,│││││得意須記失意時,祝福阿原吧,如果能東山再起,希望他老│││││老實實不要再玩廣告騙人。│├──┼───────┼───────┼──────────────────────────┤│6│105年9月28日│同上│『格局天生,阿原就是騙子暴發戶』│││上午7時33分││照說阿原是AE出身,行銷策略也不錯,但他似乎只知道行銷│││││,其他全部不懂,最基本的:企業良心、材料知識、化學知│││││識、生產製程、產品包裝、產品標示、產品服務、客戶服務│││││等等。│││││用橄欖渣油欺騙消費者橄欖油,因為橄欖渣油非常容易腐敗│││││,所以添加大量蜂蠟,讓肥皂硬化避免甘油溢出,劣質橄欖│││││渣油氧化而造成肥皂腐敗,但因為含蜂蠟,所以肥皂較硬,│││││親水性差,所以不容易消耗,可以讓消費者覺得阿原肥皂耐│││││用,不過這樣的攙蜂蠟爛皂,洗後皮膚有一層油膜感,稍有│││││知覺的人不會再買第二塊,要測試含蜂蠟的多寡,可以削一│││││小片肥皂用火燒看看,絕香皂絕對點不著,只要能點著的就│││││一定含蜂蠟,據說阿原的肥皂在颱風夜停電時,可以緊急使│││││用,當然最好滅火器在旁伺候。奇怪含量那麼多的蜂蠟,阿│││││原在成份(沒常識!是材料,材料皂化後的成份絕對不會是│││││原物)怎沒列出來?│││││看看絕香皂和和阿原肥皂的比對:│││││(祐圖公司絕香皂、阿原綠豆薏仁皂標示圖片2張)│││││就說日期標示,政府規定和製造業的慣例,有保存效期的產│││││品,絕對沒有人寫出廠日期,嚴格上來說製造日期絕對不同│││││於出廠日期,因為標出廠日期可以製造未來肥皂,給查獲時│││││就辯稱:客戶要求2107年1月5日才發貨,這就是欺騙消費│││││者的技倆!│││││再說除了共匪的大陸,沒有人會標16年08月01日,有保存期│││││限行銷世界的產品,一定是〔英文月份〕〔日期〕〔4碼西│││││元年份〕,或者〔日期〕〔英文月份〕〔4碼西元年份〕,│││││如果連基本常識都沒有,說他是小販絕對合理。│││││(祐圖公司包裝、阿原綠豆薏仁皂包裝圖片2張)│││││絕香皂的內袋包裝,不管是材料或者工錢,遠遠超過阿原的│││││PE膜包裝,看看阿原肥皂加註的紅圈標示,就是運送時候撞│││││擊的痕跡,阿原,不要辯稱環保節約包裝,用PE膜包裝的人│││││沒資格講環保~你愛臺灣個屁~!PE膜只能證明你愛臺灣傻│││││瓜的錢!│││││一塊正常的手工皂絕對不可能用PE膜包覆,因為會加速甘油│││││劣化,能用這樣低俗包裝的,就是不含甘油或者甘油很少的│││││手工皂,例如蜂蠟比率非常高的爛皂!│││││我還沒打開PCHome外紙盒就聞到劣質香精味,當我打開外包│││││裝時,一股足以讓我頭昏窒息的化學萃取香精撲鼻而來,我│││││真的懷疑為什麼有人可以用來洗澡,難道不怕得到肺癌嗎?│││││拜託查查化學香精對肺部的傷害好嗎?阿原,別辯稱你自己│││││萃取香精,你還沒那本事!│├──┼───────┼───────┼──────────────────────────┤│7│105年10月1日│同上│『一篇文阿原自爆大騙子』│││上午9時39分││『以前一個大陸朋友愛騙人,他老婆當我面罵他:不會騙人│││││卻又愛騙人,這個阿原不遑多讓~!』│││││(阿原工作室股份有限公司回應文圖片1張)│││││手工皂的基本製程:調油料〉加鹼水〉攪拌皂化(1小時內│││││)〉固化(2天)〉脫膜〉切皂〉蓋皂章〉熟化(晾皂1個│││││月)〉修皂〉包裝。│││││所以就算是在皂化完成儲放區,最多也是皂化完成三四天的│││││事,不可能是去年1月31日放到現在吧?怎是誤解加工行為│││││?100%是非法製造!騙子阿原~!│││││因為需要更大產量。所以擴增廠房,表示供不應求~!也就│││││是一個月10萬塊不夠供應,請問哪來的存貨38萬塊?套句臺│││││灣話:生(新鮮)吃都不夠哪有可以曬乾?市場缺貨不給,│││││硬是留著當庫存?如果市場不缺貨,可以留下38萬塊,請問│││││擴廠幹嘛??『阿原不是騙子是什麼?』│││││104年2月1日期停產,到105年8月查獲,總共19個月,│││││市場銷售190萬塊,加上查獲的38萬塊,一共228萬塊肥皂│││││都是104年2月1日期停產前就已經有的庫存?『阿原騙子│││││!你在說什麼鬼話?』│││││一個人因為一時貪心懶惰,而做錯事在所難免,但事後謊話│││││連篇死不認錯,那就不容饒恕~!│├──┼───────┼───────┼──────────────────────────┤│8│105年10月1日│同上│我有三個女兒,但從來沒有教育她們〔不可以說謊〕,我只│││上午10時9分││告誡她們〔謊話在沒有被拆穿時,絕對是真話;一旦給拆穿│││││了,你就必須付出相對的代價和責任〕,當時一個好友在邊│││││上聽到了。當場指責我: 老陳 ,你怎可以要小孩說謊?我反│││││問他:你是從來不說謊?還是不當小孩面說謊?小孩經常看│││││著父母說謊,但但父母卻禁止小孩說謊,天下有這個道理嗎│││││?因此,我的女兒平常不說謊,除非她們有十足把握不給任│││││何人拆穿。│││││『阿原騙子~!你父母沒這樣教育你吧?所以你不會說謊卻│││││又愛騙人~!』│├──┼───────┼───────┼──────────────────────────┤│9│105年10月1日│同上│『 騙子原 最高境界─無皂~!』│││下午2時44分││阿原發新聞稿說,只是局部產品給查封,不是工廠給查封,│││││有足夠存貨可以供應,真的嗎?當然不是工廠給查封,因為│││││他現在根本沒廠,怎封?他還真會說話!│││││存貨充足?看看官網的商品系列頁:│││││(阿原官網商品系列網頁圖片1張)│││││哇~!『阿原肥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6誤載為│││││「騙子原」)的最高空無的境界─無皂~!』│││││網路上除了PCHome外,其他賣阿原肥皂的網站,全斷了連接│││││,不是說存貨充足嗎?10月底可以拿到生產許可?那我們拭│││││目以待,看看11月有沒肥皂!│├──┼───────┼───────┼──────────────────────────┤│10│106年10月6日│同上│不是公告供貨充裕?除了免管制的洗衣皂,全部缺貨,真的│││上午9時55分(││情何以堪?『這叫自作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件編號6│││││誤載為「10月1│││││日」)│││├──┼───────┼───────┼──────────────────────────┤│11│106年10月8日│同上│『騙子原真的很用心騙~』│││上午1時49分││『我經常佩服阿原和 黃琪 這些騙人不打草稿還臉不紅氣不喘│││││的老千~!』自嘆大大不如。│││││轉載阿原肥皂部落格│││││http://yuanyuansoap.blogspot.tw/2009/05/blog-post_29│││││.html│││││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你真的用心嗎│││││飽含檸檬汁的檸檬皂,切開來,新鮮欲滴(有含水量那麼高│││││的肥皂嗎?搞錯沒?花300元買檸檬汁?晾皂一個月還新鮮│││││?放了多少防腐劑?)│││││儘管這幾年手工肥皂百家爭鳴,阿原肥皂按著自己一路走來│││││的節奏用心用手用不變的材料與方法,做著自己心甘情願的│││││風味儘管橄欖油(別騙啦~,是橄欖渣油~,),葡萄子油│││││和三年前相比價格幾乎翻了一倍,我們堅持就是不能偷工減│││││料(已經偷減到底了,難不成要用空氣做皂?),私自換油│││││就算是用來洗滌內衣褲的〔衣肥皂〕‧也是使用高級食用油│││││(阿原~,你不怕天打雷劈?)│││││風度翩翩的紳士端坐在捷運車裡,雙腳突然沒有意識的開始│││││抖動…。面目姣好的小姐優雅漫步於街上,忽然像小丑一般│││││手忙腳亂的掏翻著隨身的皮包。餐廳服務員對你的要求永遠│││││是說「請稍候」,而不是「我馬上」。會議上發言的人開口│││││永遠說「我認為」,而不是「我可以」…│││││這些畫面每天出現在生活周遭,我們有注意沒感覺,或許有│││││感覺可是沒行動,有時自己就是行為中人也不自覺。因為我│││││們正是那一個全身穿戴講究,卻從來不刷洗球鞋的人。我們│││││正是吃過午飯不漱口,齒縫黏著菜渣還對客戶微笑的人。│││││一直以來我都挑剔著工作室的小事(所以忽略了執照大事?│││││),「牆上燈泡不亮了沒人換」、「男用尿斗外有水漬趕快│││││拖」、「每隔二十分鐘注意一下客人茶杯的水位」、「桌上│││││不准摸到灰塵」…。同事有人心裡嘲笑著,真是目光如豆的│││││小家子氣,有人敢怒不敢言私下傳說這個阿原很龜毛,你們│││││的表情和傳說我都知道。│││││至少超過50個以上的實驗證明,透過「用心」去改變「意識│││││變化狀態」可以使人從自我和群體之間獲得更好的行為品質│││││。美國康乃狄克州一家老人安養院,鼓勵不健康的年長居民│││││選擇一種植物來照顧,而且要「貫徹責任」每天做哪些例行│││││的事務。一年半之後和另外一家沒有指定「貫徹責任」做這│││││件事的老人們做比較,前者不但更有活力更靈活,有些人身│││││體的健康竟然好轉了。被指定「貫徹責任」的老人死亡數是│││││「不知該做什麼」的一半。│││││這個實驗的結果太驚人,專家做出兩個歸類,強烈正面作為│││││的稱之為「用心」(Mindfulness),強烈負面不作為的稱│││││之為「不用心」(Mindlessness)。│││││用心這兩個字不是宗教和哲學的說法,用心就是做小事。燈│││││泡尿斗茶水都是小事,抖腳牙縫球鞋都是小事。當你把這些│││││小事加總在一天裡面,就會醞釀成生活品質、風度修養的人│││││生大事。│││││哈佛大學心理系教授 艾倫南格 說了一個故事:半夜兩點你家│││││門鈴大響,你被震醒。一個身穿皮草手上帶著兩顆鑽戒的男│││││人站在你的面前,身後停著一台勞斯萊斯。他說很抱歉吵醒│││││你,他和她太太打賭有沒有一個好心的人願意半夜送他一塊│││││大木板,為了贏得勝利,今晚已經跑騙了整個小鎮,如果能│││││給他一塊3×7呎的大木板,為了答謝,他將給你一萬塊美│││││金。你完全相信他,他都快哭出來了,可是你跟他說:「很│││││抱歉,這麼晚了我到那裡去找這麼樣的一塊板子給你」。你│││││內心很掙扎,雖然你很想得到這一萬塊,終於兩個人都帶著│││││極度失望的情緒,在深夜裡告別。│││││第二天早上,你在你家的大門上看到一張印著微笑的貼紙。│││││你忽然恍然大悟:「為什麼,我沒想到我家這扇3×7呎的│││││大門其實是可以拆下來獲得雙贏的」。│││││不用心,總是以各種你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現。擋住你運氣的│││││不是你家的門板,是你自以為已經很了解自己的那顆心。│││││===================================================│││││我的論壇幾乎都是專業知識,很多是獨家發表和領先世界,│││││具體內容論述更是我一個個字打出來的,阿原肥皂部落格幾│││││乎都是無病呻吟誇大冒充文青的屁話,我相信也是他人代筆│││││和代發的。│││││一個產業應該用心在產品和服務上,不是吹牛放屁,一個老│││││板整天檢查桌上灰塵,燈泡不亮,這樣的公司不但沒制度,│││││而且還是沒有責任,『要是我早就切腹了,還在這裡洋洋得│││││意掀自己臭屁股』,誇獎自己的用心,『真的騙到了極致的│││││程度!』│├──┼───────┼───────┼──────────────────────────┤│12│105年10月20日│同上│『6億牛皮吹爆的阿原~!』│││上午2時47分││國父 孫文 先生說:中國人最沒數字觀念,隨便舉個數字就能│││││騙倒中國人,我是孫文的忠實信徒,專拿人家數字戳爆人家│││││的牛皮~現在我來戳阿原牛皮~!請先看牛皮多大:│││││成功人物阿原肥皂從零到六億│││││這個六億牛皮是2013年吹的,當時兼賣雜貨不久,咱們就當│││││雜貨2成,肥皂8成的銷售比率,應該非常客觀。│││││那麼六億的8成是480,000,000元沒錯吧?除以1年12個月│││││就是每個月40,000,000元,阿原聲稱每個月100,000個肥皂│││││,那麼平均一個肥皂就是400元,噢嘔~!牛皮爆了,阿原│││││沒有400元的肥皂,現在最高價的是350元,況且350元是│││││零售價,不是他的批發價和出口價,PCHome網購不會批進4│││││00元,賣350元還貼包裝和運費吧?PCHome太佛心了~!│││││阿原~!你何必打腫臉充胖子?你再怎用力打,還是面相書│││││說的不能相處的~兩頰無肉~!│├──┼───────┼───────┼──────────────────────────┤│13│105年10月20日│同上│『多年以前介紹一個朋友給香港朋友認識,事後香港朋友告│││上午11時37分││訴我:你那個朋友根本什麼都不懂就因為賺了倆錢,就變成│││││什麼都懂。阿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不過阿原絕對有他的長│││││處,那就是─會吹,貧血。』│││││阿原在他的〔你不是無辜的人〕寫道:〔在台北市買到一顆│││││重達500g的雜糧麵包,我細算之下200元合理,250元是品│││││牌差異價值。〕說他貧血我絕對相信,因為自己公司年營業│││││額多少錢都不知道的人,怎會細算人家麵包成本?│││││阿原肥皂除掉洗衣皂,其他肥皂價格在250~350元之間,│││││平均就算300元,批發和外銷價格應該6折以下,我們就算│││││65折,那麼平均一塊皂就是195元,一個月10萬塊肥皂,就│││││是19,500,000萬,就算2000萬,一年也就是2億4千萬,加│││││上雜貨,年營業總額3億到頂了,6億就是翻了一倍的大牛│││││皮。│││││話說回來,各位看倌想想,年營業額吹牛,出貨量不會吹牛│││││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回想看看,因為10萬塊不足以供│││││應市場需要,所以擴增廠房,好事~!恭喜~,也就是說阿│││││原公司不可能有任何存貨,那麼請問檢調和衛生局查扣的40│││││萬塊肥皂怎來的?就算擴廠超產,在新工廠未完備情況下偷│││││產,一個月不可能造出150,000塊肥皂,那麼40萬塊肥皂要│││││3個月才能做出,實際上阿原肥皂製程一個月足夠,怎可能│││││堆積40萬塊成品和半成品肥皂給查扣,再加上已經存在市面│││││的10萬塊肥皂,應該是阿原的肥皂聽佛經,生下小肥皂吧?│││││『阿原謊話越說越多,沒有一個兜得攏的。』│├──┼───────┼───────┼──────────────────────────┤│14│105年10月21日│同時刊登於「絕│『人渣VS橄欖渣─阿原的欺騙邏輯』│││上午8時52分│香─神奇食用植│雖然阿原的6億和10萬個肥皂,是花錢請TVBS吹出來的,但││││物消臭論壇」及│怎說也是做肥皂賣肥皂的人,他的肥皂再怎不入流,好歹還││││「龍結四海」(│是〔皂〕,所以阿原不會不懂什麼是〔olivepomaceoil橄││││http://www.rop│欖渣油〕?什麼是〔oliveoil橄欖油〕││││eg-art.org/for│按正規英文說法olivepomaceoil應該是pomaceoilofol││││um/index.php)│ive,也就是橄欖果渣的油,不但製程絕對和橄欖油不同,│││││,就連名稱也完全不同,這絕對不能說政府規範得清楚不清│││││楚。│││││簡單舉例。如果橄欖渣=橄欖,那麼『如果有人說阿原是人│││││渣,阿原應該很高興,因為按照阿原的邏輯,阿原是人渣=│││││阿原是人,不是畜生當然阿原要很高興』,阿原這樣對嗎?│││││一塊100公克肥皂,用橄欖油和橄欖渣油的差價不,到10│││││元臺幣,消費者不買10元的機製化學皂,就是希望給自己最│││││安心的清潔身體,你可以漲價用橄欖油,你用不起橄欖油,│││││也可以老實標明是橄欖渣油,讓消費者花錢有基本知的權利│││││,這是對消費者最基本的尊重。至於有人犯賤,讓阿原騙了│││││,仍然喊爽,麻煩自己偷偷爽就好,不要出來丟祖宗的臉。│││││橄欖渣油安不安全,不是你阿原的兩張皮翻翻就能保證的,│││││也不是工廠出貨單可以證明的,『你這樣做法,和大統頂新│││││的黑心,有什麼兩樣?請問你能留給子孫怎樣的遺照?』最│││││後,『奉勸阿原你就認了自己的黑心錯誤』,不要再找網路│││││寫手去鬼扯什麼橄攬渣油做的皂一樣可以用,一樣可以用,│││││你為什麼不敢憑良心寫〔橄欖渣油〕?│├──┼───────┼───────┼──────────────────────────┤│15│105年10月21日│絕香─神奇食用│最可惡的是─業者拿出進貨單強調產品不含重金屬,使用在│││下午12時28分│植物消臭論壇│化妝品用途沒問題│││││『這是不是說業者是人渣,但還會動,仍然符合〔人〕的定│││││義,所以人渣是可以活在世間,也可以到處吹牛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