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重訴字第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殺人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九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選任辯護人蔡清河律師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右列被告因殺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2年重訴字第1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殺人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九號
公訴人臺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選任辯護人蔡清河律師被告甲○○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乙○○右列被告因殺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