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簡調字第206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甲○○
  相 對 人 雅格傢俱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 司鳳 簡調字第206號給付票款調解事件於中
華民國99年8月10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
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劉國偉
  調解委員  蘇盛源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甲○○ 到
相對人兼法定代理人 乙○○ 到
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拾捌萬元整,給
  付方式:共分六十期給付,於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五日起,
  於每月十五日各給付參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
  不履行,尚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如下: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劉國偉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8  月  10  日
              書 記 官 劉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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