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審易字第8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審易字第87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俊傑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蔡書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書記官鄭筑尹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審易字第8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審易字第876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俊傑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蔡書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書記官鄭筑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