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167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請求撤銷區分所有權人決議無效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1672號原告 楊尚青 訴訟代理人 楊政農 被告南府天廈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陳敬謀 訴訟代理人 王文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撤銷區分所有權人決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年7月26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21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0年7月08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李杭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0年7月11日
書記官陳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