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審簡字第1979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審簡字第197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27日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審簡字第1979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正義指定辯護人曾德榮(本院公設辯護人)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7年度偵字第3780號),嗣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度,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主文林正義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證據部分增列「被告林正義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外,其餘均引用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罪以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被告多次填製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行為,分別均係於密接時間實施,且手法相同,復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較為合理,故分別均應為接續犯,而分別均僅論以一罪。被告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填製不實罪及幫助逃漏稅捐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填製不實罪處斷。
(二)爰審酌被告犯後態度、犯罪動機、手段、前科素行、生活狀況、智識程度、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末按被告自白犯罪未於偵查中為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1項之求刑,在審判中得向法院為之,檢察官亦得依被告之表示向法院求刑或請求為緩刑之宣告。法院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4項但書所列情形外,應於檢察官求刑或緩刑宣告請求之範圍內為判決;法院依該請求所為之科刑判決,不得上訴,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3項、第4項及第455條之1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本案被告於本院審理中自白犯罪,並向本院表示願受科刑之範圍,檢察官亦表示同意,而本件既係於上開求刑範圍內所為之科刑判決宣告,依前述說明,被告及檢察官均不得上訴,附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秀濤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7年9月27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法官朱家毅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林鈴芬中華民國107年9月27日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07年度偵字第3780號被告林正義男77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臺北市○○區○○街000巷0弄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正義可預見提供個人資料、證件擔任公司之掛名負責人,可能使他人利用公司開立無實際交易內容之不實統一發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於民國104年2月24日起至105年
10月13日止,擔任 義正興 工程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下稱義正興公司)之登記負責人,亦為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商業負責人,以製作會計憑證為其附隨業務,其明知義正興公司,於民國104年3月至
105年4月間,並無與如附表所示之松助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松助開發公司)等59家營業人有銷貨之事實,竟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共同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之犯意,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萬華稽徵所(下稱國稅局萬華稽徵所)領用統一發票,而由該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人,填製如附表所示不實之統一發票計148紙,銷售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6,679萬9,948元,交與如附表所示之松助開發公司等59家營業人,充當進貨憑證以扣抵銷項稅額,其中如附表編號1至54號之營業人已持其中137紙發票(扣除退件折讓後),銷售金額合計6,346萬2,867元,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共計幫助此54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317萬3,146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公平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本署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編號│證據名稱│待證事實│├──┼───────────┼────────────┤│1│被告林正義於偵查中之供│被告係義正興公司之人頭負│││述│責人,且104年3月24││││日統一發票購票申請書上「││││林正義」之簽名係其本人所││││簽之事實。│││││││││││││├──┼───────────┼────────────┤│2│義正興公司設立登記表、│證明被告於104年2月│││變更登記表、國稅局萬華│24日設立義正興公司,並│││稽徵所106年11月24│自斯時起擔任義正興公司負│││日財北國稅萬華營業字第│責人,另向國稅局萬華稽徵│││0000000000號書函及所│所辦理稅籍登記並領用義正│││附之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興公司發票之事實。│││申請書、裝潢整修工程合││││約書、房(店)屋租賃契約││││書各1份││││││├──┼───────────┼────────────┤│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7│證明被告於擔任義正興公司│││年1月9日財北國稅審│登記負責人期間,義正興公│││四字第1070001430號函│司有虛開不實銷項發票,幫│││所檢附之刑事案件移送書│助如附表編號1至54號│││、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義│所示之營業人逃漏營業稅額│││正興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共計317萬3,146元之事│││查詢、104、105年度│實。│││申報書(按年度)查詢資料││││、104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105年2月││││、4月、6月、8月││││、10月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104年3月至105年4││││月之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進項來源)││││、104年3月至105││││年4月之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銷││││項去路)、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營業││││人取得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營業人義正興工程有││││限公司不實統一發票派查││││表等資料各1份││││││└──┴───────────┴────────────┘
二、按會計憑證,依其記載之內容及其製作之目的,亦屬文書之一種,凡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即該當於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罪,本罪乃刑法第215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之特別規定,自應優先適用(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3677號判例要旨參照)。次按營利事業銷貨統一發票,應認屬於商業會計法第15條所指商業會計憑證之一種,商業負責人以明知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即應認構成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罪(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判決要旨參照)。是核被告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嫌。又被告先後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均係基於同一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意,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請均各論以接續犯之包括一罪。又被告所犯上開2罪間,均係基於單一犯意之決定,達成其同一犯罪之各個舉動,應屬法律概念之一行為,其一行為觸犯上開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其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實際製作附表所示發票之成年人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此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7月31日
檢察官陳宗賢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8月7日
書記官趙珮茹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之處罰)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附表:
┌──┬────┬────┬─────┬─────┬────┬─────┐│編號│營業人名│取得發票│發票張數│銷售額(元)│營業稅額│備註│││稱│之起迄日│││(元)│││││期│││││├──┼────┼────┼─────┼─────┼────┼─────┤│1│松助開發│104年│3│4,639,000│231,950│申報並逃漏│││公司│11月至││││稅││││12月│││││││││││││││││││││││││││││││││││││││││││││││││││││││││││││││││││││││││││││││││││││├──┼────┼────┼─────┼─────┼────┼─────┤│2│宏哲工程│104年│6│3,000,000│150,000│同上│││有限公司│11月至││││││││105年2││││││││月│││││││││││││││││││││││││││││││││││││││││││││├──┼────┼────┼─────┼─────┼────┼─────┤│3│臺灣富綢│104年6│8│713,481│35,674│同上│││纖維股份│月至105│││││││有限公司│年4月│││││││││││││││││││││││││││││││││││││││││││││││││││││││││││││││││││││││││││││││││││││││││││││││││││││├──┼────┼────┼─────┼─────┼────┼─────┤│4│ 金駿達機 │105年2│6│1,284,000│64,200│同上│││械有限公│月至4│││││││司│月│││││││││││││││││││││├──┼────┼────┼─────┼─────┼────┼─────┤│5│ 青山林有 │104年│2│160,180│8,009│同上│││限公司│11月至││││││││12月│││││├──┼────┼────┼─────┼─────┼────┼─────┤│6│ 尚富 營造│105年4│2│718,667│35,933│同上│││有限公司│月│││││││││││││├──┼────┼────┼─────┼─────┼────┼─────┤│7│立詳商務│105年3│1│26,800│1,340│同上│││中心有限│月│││││││公司││││││││││││││├──┼────┼────┼─────┼─────┼────┼─────┤│8│金錦發營│104年│2│400,000│20,000│同上│││造股份有│10月│││││││限公司││││││││││││││├──┼────┼────┼─────┼─────┼────┼─────┤│9│皇昌營造│104年6│1│17,143│857│同上│││股份有限│月│││││││公司││││││││││││││├──┼────┼────┼─────┼─────┼────┼─────┤│10│ 大墩 設計│104年9│2│1,000,000│50,000│同上│││有限公司│月│││││││││││││├──┼────┼────┼─────┼─────┼────┼─────┤│11│富聯達工│105年1│1│28,000│1,400│同上│││程有限公│月│││││││司││││││││││││││├──┼────┼────┼─────┼─────┼────┼─────┤│12│遠碩營造│105年2│1│185,000│9,250│義正興公司│││股份有限│月││││原開立2│││公司(下│││││紙發票,但│││稱遠碩公│││││遠碩公司其│││司)│││││中1件申││││││││報退回,故││││││││僅1紙算││││││││有申報並逃││││││││漏稅│││││││││││││││││││││││││││││││││││││││││││││││││├──┼────┼────┼─────┼─────┼────┼─────┤│13│帛鉞營造│104年9│3│157,190│7,860│申報並逃漏│││有限公司│月至10││││稅││││月│││││├──┼────┼────┼─────┼─────┼────┼─────┤│14│双安有限│104年5│9│1,059,357│52,968│同上│││公司│月至105││││││││年3月│││││├──┼────┼────┼─────┼─────┼────┼─────┤│15│品愿股份│104年6│6│582,667│29,133│同上│││有限公司│月至10││││││││月│││││├──┼────┼────┼─────┼─────┼────┼─────┤│16│品誌股份│105年3│5│1,379,999│69,001│同上│││有限公司│月至4││││││││月│││││├──┼────┼────┼─────┼─────┼────┼─────┤│17│久佳營造│105年4│2│1,215,000│60,750│同上│││工程股份│月│││││││有限公司││││││││││││││├──┼────┼────┼─────┼─────┼────┼─────┤│18│皇森營造│104年8│1│50,000│2,500│同上│││有限公司│月│││││││││││││├──┼────┼────┼─────┼─────┼────┼─────┤│19│竹城建設│104年6│2│36,000│1,800│同上│││股份有限│月至11│││││││公司│月│││││││││││││├──┼────┼────┼─────┼─────┼────┼─────┤│20│ 益曄 興業│105年3│1│13,000│650│同上│││股份有限│月│││││││公司││││││││││││││├──┼────┼────┼─────┼─────┼────┼─────┤│21│鼎加建設│105年2│2│26,064│1,303│同上│││股份有限│月至4│││││││公司│月│││││││││││││├──┼────┼────┼─────┼─────┼────┼─────┤│22│台灣自來│105年2│7│499,863│24,994│同上│││水股份有│月至4│││││││限公司第│月│││││││一區管理││││││││處││││││││││││││├──┼────┼────┼─────┼─────┼────┼─────┤│23│冠興工程│104年7│3│1,203,000│60,150│同上│││行│月至8││││││││月│││││├──┼────┼────┼─────┼─────┼────┼─────┤│24│創民科技│105年2│1│28,000│1,400│同上│││股份有限│月│││││││公司││││││││││││││├──┼────┼────┼─────┼─────┼────┼─────┤│25│ 華溱 園藝│104年7│2│918,200│45,910│同上│││有限公司│月│││││││││││││├──┼────┼────┼─────┼─────┼────┼─────┤│26│元麒營造│105年4│2│269,298│13,465│同上│││股份有限│月│││││││公司││││││││││││││├──┼────┼────┼─────┼─────┼────┼─────┤│27│華溱營造│104年│3│3,956,100│197,805│同上│││有限公司│11月至││││││││12月│││││├──┼────┼────┼─────┼─────┼────┼─────┤│28│漢盛科技│105年2│1│350,000│17,500│同上│││新媒體有│月│││││││限公司││││││││││││││├──┼────┼────┼─────┼─────┼────┼─────┤│29│誌亨工程│104年6│3│1,500,000│75,000│同上│││有限公司│月│││││││││││││├──┼────┼────┼─────┼─────┼────┼─────┤│30│棋雲工程│104年4│2│1,150,000│57,500│同上│││有限公司│月│││││││││││││├──┼────┼────┼─────┼─────┼────┼─────┤│31│協輝機械│104年6│1│130,000│6,500│同上│││工業有限│月│││││││公司││││││││││││││├──┼────┼────┼─────┼─────┼────┼─────┤│32│來來國際│104年│2│4,000,500│200,025│同上│││企業股份│12月│││││││有限公司││││││││││││││├──┼────┼────┼─────┼─────┼────┼─────┤│33│日信工程│105年4│1│75,000│3,750│同上│││有限公司│月│││││││││││││├──┼────┼────┼─────┼─────┼────┼─────┤│34│捷宏機電│105年1│1│30,000│1,500│同上│││股份有限│月│││││││公司││││││││││││││├──┼────┼────┼─────┼─────┼────┼─────┤│35│緯程實業│104年8│3│1,966,667│98,333│同上│││有限公司│月至12││││││││月│││││├──┼────┼────┼─────┼─────┼────┼─────┤│36│安翊企業│105年2│1│161,905│8,095│同上│││股份有限│月│││││││公司││││││││││││││├──┼────┼────┼─────┼─────┼────┼─────┤│37│鈞盛消防│104年8│3│676,190│33,810│同上│││安全設備│月至12│││││││工程企業│月│││││││有限公司││││││││││││││├──┼────┼────┼─────┼─────┼────┼─────┤│38│濶廷營造│105年2│1│630,000│31,500│同上│││有限公司│月│││││││││││││├──┼────┼────┼─────┼─────┼────┼─────┤│39│揚登工程│104年4│5│1,800,000│90,000│同上│││有限公司│月│││││││││││││├──┼────┼────┼─────┼─────┼────┼─────┤│40│浩成工程│105年3│1│372,512│18,626│同上│││有限公司│月│││││││││││││├──┼────┼────┼─────┼─────┼────┼─────┤│41│金贊開發│105年1│1│216,634│10,832│同上│││工程有限│月│││││││公司││││││││││││││├──┼────┼────┼─────┼─────┼────┼─────┤│42│筑地工程│104年│1│1,157,000│57,850│同上│││有限公司│11月│││││││││││││├──┼────┼────┼─────┼─────┼────┼─────┤│43│台灣松下│105年3│2│361,000│18,050│同上│││開發建設│月至4│││││││股份有限│月│││││││公司││││││││││││││├──┼────┼────┼─────┼─────┼────┼─────┤│44│程鼎工程│105年2│1│283,950│14,198│同上│││有限公司│月│││││││││││││├──┼────┼────┼─────┼─────┼────┼─────┤│45│友茂工程│104年7│2│1,200,000│60,000│同上│││有限公司│月至8││││││││月│││││├──┼────┼────┼─────┼─────┼────┼─────┤│46│樺興模板│104年5│4│2,400,000│120,000│同上│││有限公司│月至6││││││││月│││││├──┼────┼────┼─────┼─────┼────┼─────┤│47│憶聲電子│104年│1│12,000│600│同上│││股份有限│11月│││││││公司││││││││││││││├──┼────┼────┼─────┼─────┼────┼─────┤│48│同家營造│104年│2│1,300,000│65,000│同上│││有限公司│12月│││││││││││││├──┼────┼────┼─────┼─────┼────┼─────┤│49│ 東鈺 營造│104年│1│1,100,000│55,000│同上│││股份有限│12月│││││││公司││││││││││││││├──┼────┼────┼─────┼─────┼────┼─────┤│50│東鐿營造│104年4│3│1,320,000│66,000│同上│││有限公司│月至5││││││││月│││││├──┼────┼────┼─────┼─────┼────┼─────┤│51│ 惠怡 餐飲│104年│1│2,800,000│140,000│同上│││國際股份│10月│││││││有限公司││││││││││││││├──┼────┼────┼─────┼─────┼────┼─────┤│52│惠怡餐飲│104年│5│7,903,500│395,175│同上│││國際股份│11月│││││││有限公司││││││││中友分公││││││││司││││││││││││││├──┼────┼────┼─────┼─────┼────┼─────┤│53│易融開發│104年9│2│3,500,000│175,000│同上│││實業有限│月至10│││││││公司│月│││││││││││││├──┼────┼────┼─────┼─────┼────┼─────┤│54│大基開發│104年│2│3,500,000│175,000│同上│││股份有限│10月│││││││公司││││││││││││││├──┴────┴────┼─────┼─────┼────┼─────┤│編號1至54合計│137│63,462,867│││││││3,173,14│││││││││├─────┬──────┼──┬──┼─────┼────┼─────┤│55│萬來欣工程有│104│1│775,000│38,750│申報但本身│││限公司│年7││││亦為開立不││││月││││實統一發票││││││││之營業人│├─────┼──────┼──┼──┼─────┼────┼─────┤│56│華瀚保險經紀│105│1│60,000│3,000│未申報│││人有限公司│年4││││││││月│││││││││││││├─────┼──────┼──┼──┼─────┼────┼─────┤│57│新永和醫院│105│1│52,381│2,619│同上││││年4││││││││月│││││││││││││├─────┼──────┼──┼──┼─────┼────┼─────┤│58│聯鼎環保工程│105│2│10,500│525│同上│││股份有限公司│年2││││││││月│││││││││││││├─────┼──────┼──┼──┼─────┼────┼─────┤│59│永久開發有限│104│5│2,439,000│121,950│曾申報但又│││公司│年5││││全數退件,││││月││││故不認有申││││││││報│├─────┼──────┼──┼──┼─────┼────┼─────┤│補充(12)│遠碩公司│105│1│200│10│義正興公司││││年2││││開立2紙││││月││││發票與遠碩││││││││公司,其中││││││││1紙申報退││││││││回│││││││││││││││││││││││││││││││││├─────┴──────┼──┴──┼─────┼────┼─────┤│合計│148│66,799,948│││││││3,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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