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苗司小調字第1283號民事調解筆錄

調解筆錄

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283號(調1)

聲請人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正漢

代理人 鍾彥隆

相對人 孫德明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苗司小調字第1283號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

2月5日下午2時46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曹靖

書記官葉靜瑜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代理人鍾彥隆

相對人孫德明

調解委員 林木傳 委員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共新臺幣(下同)5,000元。

給付方式:

㈠自民國114年3月起,按月於每月1日前給付2,500元,至清償完畢為止。如一期未依約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㈡上開款項並匯入聲請人指定之郵政劃撥帳戶。

二、聲請人其餘民事請求拋棄。

三、調解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內容經依聲請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後簽名:

聲請人

代理人鍾彥隆

相對人孫德明

中華民國114年2月5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

書記官葉靜瑜

司法事務官曹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4年2月6日

書記官葉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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