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7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756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昱文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審判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卓巧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俊錡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7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訴字第756號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昱文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審判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卓巧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李俊錡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