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50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司拍字第5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10月13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6年度司拍字第507號相對人梁秀雄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即聲請人廖美霞間就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本院民國106年9月18日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壹、應補正之事項:抗告理由。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6年10月13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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