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40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40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沒收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248號公訴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建男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於民國102年8月21日上午10時40分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廖曉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16日
書記官張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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