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5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548號聲請人 蔡詠瀅 上列聲請人蔡詠瀅因與相對人 李春尾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蔡詠瀅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提示日為何日,究為到期日後提示,抑或到期日前提示,如為到期日前提示,其理由及依據為何?中華民國102年10月9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54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0月09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548號聲請人 蔡詠瀅 上列聲請人蔡詠瀅因與相對人 李春尾 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蔡詠瀅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提示日為何日,究為到期日後提示,抑或到期日前提示,如為到期日前提示,其理由及依據為何?中華民國102年10月9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鍾若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