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抗字第24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抗字第245號抗告人柏邵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林樂怡人抗告人 李金安 相對人 林慶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9年8月28日本院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所為109年度司票字第4871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按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聲請法院裁定對發票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者,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之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事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亦即,法院就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審查為已足;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度台抗字第714號、57年度台抗字第76號判決要旨參照)。另發票人或背書人,得為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發票人為前項記載時,執票人得不請求作成拒絕證書,而行使追索權。票據法第94條第1、2項定有明文,此一規定依同法第124條於本票亦有準用。
二、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持有如附表1、2所示19紙本票(下稱系爭本票),除附表1編號14-17之4張本票外,其餘15張本票均已罹於3年之請求權時效,自應無從准許。另相對人從未向抗告人等為系爭本票之提示請求付款,相對人對於抗告人等行使本票權利之法定要件自有欠缺,則原審裁定准予相對人就系爭本票所為之本票裁定為強制執行,於法即有未合,爰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三、經查:
(一)本件相對人主張執有抗告人等所簽發之系爭本票,詎經提示後均未獲付款,爰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裁定許可強制執行等情,已據相對人提出系爭本票為證。而查相對人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對發票人即抗告人等之財產強制執行,其性質係屬非訟事件,法院僅就系爭本票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備予以審查為已足,是本院司法事務官就系爭本票為形式上之審查後,認屬有效之本票,裁定准許強制執行,並無不合。
(二)至抗告人所辯關於部分本票已罹於時效乙節,核屬實體事項之爭執,即令屬實,揆諸前揭說明,亦應循實體訴訟程序另謀解決,並非本件非訟事件程序所得審究。又票據法第120條第2項規定,本票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另本票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執票人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時,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據,如本票發票人對於執票人主張未為提示,應由發票人負舉證之責任,此觀票據法第124條準用第95條但書規定自明。參之系爭本票皆已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見司票字卷第9-21頁),揆諸上開說明,相對人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明,而應由抗告人等就所稱未為付款提示一情,負舉證之責。抗告人等就此並未舉證證明之。從而,原裁定為形式上審查,認系爭本票確為抗告人等所簽發之有效票據,進而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即無不當。
抗告人等以前開事由指摘原裁定不當,請求廢棄原裁定,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另按依法應由關係人負擔費用者,法院裁定命關係人負擔時,應一併確定其數額,非訟事件法第24條第1項定有明文,爰依法確定本件抗告程序費用額為1000元,由抗告人負擔。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3日
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張清洲
法官林宗成法官林婉昀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除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不得再抗告;如提再抗告,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附繕本一份),並繳納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3日
書記官蕭訓慧┌────────────────────────────────────────────────────────────┐│附表1: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新臺幣)│││││├──┼───────────┼─────────┼───────────┼───────────┼────────┼──┤│001│103年6月24日│30,000,000元│未載│103年7月1日│WG0000000││├──┼───────────┼─────────┼───────────┼───────────┼────────┼──┤│002│103年7月24日│10,000,000元│未載│103年8月1日│WG0000000││├──┼───────────┼─────────┼───────────┼───────────┼────────┼──┤│003│103年7月24日│10,000,000元│未載│103年8月1日│WG0000000││├──┼───────────┼─────────┼───────────┼───────────┼────────┼──┤│004│103年7月24日│10,000,000元│未載│103年8月1日│WG0000000││├──┼───────────┼─────────┼───────────┼───────────┼────────┼──┤│005│103年8月25日│10,000,000元│未載│103年9月1日│WG0000000││├──┼───────────┼─────────┼───────────┼───────────┼────────┼──┤│006│103年8月25日│10,000,000元│未載│103年9月1日│WG0000000││├──┼───────────┼─────────┼───────────┼───────────┼────────┼──┤│007│103年8月25日│5,000,000元│未載│103年9月1日│WG0000000││├──┼───────────┼─────────┼───────────┼───────────┼────────┼──┤│008│103年8月25日│5,000,000元│未載│103年9月1日│WG0000000││├──┼───────────┼─────────┼───────────┼───────────┼────────┼──┤│009│103年10月9日│2,000,000元│未載│103年11月1日│WG0000000││├──┼───────────┼─────────┼───────────┼───────────┼────────┼──┤│010│103年10月9日│9,000,000元│未載│103年11月1日│WG0000000││├──┼───────────┼─────────┼───────────┼───────────┼────────┼──┤│011│104年12月8日│10,000,000元│未載│105年1月1日│WG0000000││├──┼───────────┼─────────┼───────────┼───────────┼────────┼──┤│012│104年12月29日│10,000,000元│未載│105年1月1日│894627││├──┼───────────┼─────────┼───────────┼───────────┼────────┼──┤│013│104年12月29日│5,000,000元│未載│105年1月1日│894628││├──┼───────────┼─────────┼───────────┼───────────┼────────┼──┤│014│107年2月1日│5,000,000元│未載│107年3月1日│WG0000000││├──┼───────────┼─────────┼───────────┼───────────┼────────┼──┤│015│107年2月1日│10,000,000元│未載│107年3月1日│WG0000000││├──┼───────────┼─────────┼───────────┼───────────┼────────┼──┤│016│107年2月1日│10,000,000元│未載│107年3月1日│WG0000000││├──┼───────────┼─────────┼───────────┼───────────┼────────┼──┤│017│107年2月1日│15,000,000元│未載│107年3月1日│WG0000000││└──┴───────────┴─────────┴───────────┴───────────┴────────┴──┘┌────────────────────────────────────────────────────────────┐│附表2: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備考││││(新臺幣)│││││├──┼───────────┼─────────┼───────────┼───────────┼────────┼──┤│1│104年11月2日│20,000,000元│未載│104年12月1日│WG0000000││├──┼───────────┼─────────┼───────────┼───────────┼────────┼──┤│2│104年11月2日│10,000,000元│未載│104年12月1日│WG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