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除字第28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除字第288號聲請人 黃淑立 上列當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8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經聲請申報權利之公示催告(本院111年度司催字第74號)並公告於法院網站,現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股票,爰聲請宣告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附表所載之股票,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74號裁定准為公示催告,並定申報權利之期間為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即民國111年3月17日起5個月內,現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股票等事實,經本院核閱上開卷宗屬實,則聲請人聲請宣告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自屬有據,應予准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等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王耀霆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
書記官陳莉庭附表:
附表:111年度司催字第74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3股票11000002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4股票11000003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5股票11000004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6股票11000005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7股票11000006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8股票11000007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79股票11000008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80股票11000009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D39981股票11000010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692C-14Z03109股票1300011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731C-20Z08718股票1930012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61C-33ZA5236股票1255013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71C-34D07484股票11000014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71C-34ZA4254股票148015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0股票1576016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0股票1242017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0股票1370018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1NX-00000000-0股票1254019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2NX-00000000-0股票1194020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3NX-00000000-0股票1461021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4NX-00000000-0股票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