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8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849號聲請人 陳志成
李明中 上聲請人等與相對人 彭葉罅妹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等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各聲請人之請求金額為何?②日後本院向何聲請人退還系爭本票。
中華民國103年11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司票字第84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票字第849號聲請人 陳志成
李明中 上聲請人等與相對人 彭葉罅妹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等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①各聲請人之請求金額為何?②日後本院向何聲請人退還系爭本票。
中華民國103年11月6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