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簡易庭113年度橋小字第990號民事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橋小字第990號

原告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今井貴志

訴訟代理人 陳慧凱

被告 吳真勇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下午4時宣判,茲因康芮颱風來襲,且依交通部中央氣象署風雨預報資料,113年10月31日高雄市預計將進入7級暴風圈,為避免因颱風延誤宣判時程,且本院心證已明,提前宣判對當事人並無不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裁定提前於113年10月30日下午4時宣判。

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

橋頭簡易庭法官呂維翰

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

書記官陳勁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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